一、停車場保安員工作細則
(1)維持車場出入口秩序,保證車道暢通;
(2)車場進場秩序維護員須熟記車場守則,對進入車場的租賃客人,要熱情有禮;
(3)車輛停泊后要求司機熄火將貴重物品取走,關好門窗。
(4)車場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車輛;分清是否固定車并對號停泊;編號外的地方禁止停車;送貨車輛要停泊在指定的貨車停泊位;停車不能壓線。
(5)固定車位不能安排其他車輛停泊;固定車離開后要將障礙錐標志放在固定車位上。
(6)禁止無關人員玩弄車輛及停留于車場。
(7)搬運人員,施工人員在車場工作,需申請并做好登記,進出物品需有秩序維護班簽發的放行條,方能放行。
(8)禁止送貨或搬運人員在車場閑坐、躺睡應勸其離開。
(9)熟記固定車位及月保車車輛,公司車輛牌和司機。
(10)停車場內嚴禁堆放任何雜物,確保場內的車輛安全出車。
(11)車主丟失停車證卡的憑車輛執照取車,并做好登記無停車證卡,又無車輛執照的一律不得取車,以防車輛丟失。
(12)防止停放的車輛被騙取走或被盜,發現可疑人員或車輛及時上報級。
(13)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班長、主管前往處理。對車場的設備損壞及衛生情況要及時上報秩序維護班長。
(14)不準在停車場內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車場內修理車輛及洗車。
(15)車場管理員定時巡查車輛及登記車輛停泊車位號碼,指揮車輛出入及管理卸貨區秩序。
(16)對卸貨車輛有權檢查其送貨單,禁止非卸貨車輛進入卸貨區,并督促卸貨車輛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要求卸貨車輛盡快卸貨,離開車場。
(17)注意取車和停放車輛的秩序,特別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會出現停車和取車混亂,因此,要求取車和停放車輛的車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謙讓,注意安全。
(18)對進入卸貨區車輛進行指揮,維持卸貨區秩序。
二、室外停車場運行管理細則
1、免費車輛的使用: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后,交由物業服務部安排秩序維護班長發行免費卡。
2、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采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3、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戶可與物業服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3)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復印件交物業服務部部備案,同時知會秩序維護班長車位出租情況。由秩序維護班長發行月票卡。
(4)租戶在繳完租金后,憑繳款單位由秩序維護班長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A: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
B: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秩序維護班長闡明原因并出示繳款證明后方可重新領卡,并交納卡費。
4、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場范圍內向車場管理員取得泊車票進行停放車輛。
(2)車輛選擇車位泊好,檢查車箱內無貴重物品后鎖好車門,離開。
(3)司機按車道標志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車廠管理員指揮)
(4)離開車場時,司機應主動到車場管理員處繳費。
(5)司機在繳完費后需盡快駛離大廈停車場,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6)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2元/小時收取。
5、卸貨車輛使用方法: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持駕駛證換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服務;半小時之內享受免費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貨物,并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后,需盡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換取駕駛證或持時租卡到車場管理員繳費。
6、停車場保安維護
停車場內特設1名秩序維護員負責巡邏,維護車場秩序及治安及協助車場收費人員進行管理;
24小時閉路電視及錄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維護員負責,發現可疑人物在車場行動,立刻通知車場秩序維護員及班長前往處理。
停車場周邊應加設護欄裝置,便于日常管理。
7、摩托車使用方法
摩托車進場后,由停車場管理員發卡,一半懸掛于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妥善保管;
(1)摩托車出場時,需由車場管理員對卡進行核對后交付存放費方可離場;
(2)摩托車主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每月存放費30元/月;
8、車場清潔管理
(1)保持車場內各種標志牌、指示牌干凈無灰塵、蜘蛛網;
(2)停車場之清潔由負責一層大廳的保潔員執行,每天定期清掃地面2次,其余時間保持地面沒有垃圾、積水。
三、室外停車場應急措施
1、室外停車場發生火警--需即時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報警。
如火勢較小,可以即時用滅火筒進行撲救;
如火勢劇烈,難以控制時,則協助其他人員疏散撤離。
2、如遇車輛失竊:注意保護現場,并通知保安部報警,在警察未到達現場之前先用圍欄圍住現場守候,同時給失主作簡單記錄。
3、車場發生水浸
應準備一定的沙包,以作應急之用;如發現水浸,應即時通知秩序維護班長及維修人員,進行緊急排水;調派人手用沙包進行堵截水源;如遇水管爆裂,馬上到水制房關閘。
4、車場發生車禍
如發生人員損傷,需馬上打“120”電話叫急救車;保護現場,并通知秩序維護班長、主管或報警;對現場進行拍照留底;疏導其他車輛,免致車道堵塞。
5、如遇與客戶糾紛時
及時通知秩序維護班長,如實匯報雙方損失情況;由秩序維護班長確定處理方案;盡快恢復車場正常運作;將事件報告及時反饋給物業服務部主管。
6、發現可疑人物在車場行動
先知會秩序維護班長,同時報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達后上前盤問。
7、發現可疑物品
發現可疑的物品,請不要搬動,可通知秩序維護班長處理。
四、停車場收費員工作細則
在出口處設置一名收費員,專門負責車場的時租車輛收費工作。
(1)車場收費員需熟習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與程序的操作;
(2)對卸貨車輛進行檢查,并發給卸貨車輛停車證;
(3)注意車道出入口的車輛情況,隨時與車場保安保持聯系。
五、室外停車場管理守則
1、進入車場
(1)必須遵守停車場內行車速度;
(2)一切車輛進入車場必須遵守車場保安指示或路標指示;
(3)遇有輪候進入車場時,應耐心等候服從保安員指揮,嚴禁超越前列車輛。強行進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該車駕駛員負責;
(4)除非必要,不得響號。
2、離開車場
(1)在停車場出口,視情況需要,保安人員有權要求駕駛司機出示該車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等有關證件;
(2)載貨時駛離本停車場,應出示本車廠認可的放行條;
(3)出閘時,嚴禁不聽指揮,強行駛離;
(4)車輛繳款放行后,需盡快離場,以免阻塞車道。
3、使用車場
(1)泊車不得超越一個車位;
(2)泊車妥當后請馬上關引擎;
(3)泊車不得超越指定界線;
(4)用戶應對自己貨物負責,裝卸貨物應快捷,以免影響他人使用上落貨區;
(5)泊車與泊車證顯示車位相符,嚴禁亂停亂放;
(6)泊車后司機應關好車門、車窗,取走車匙,貴重物品不應留置車內。如因大意造成之損失,物業服務部概不負責;
(7)使用車場卸貨,貨物應盡量堆放在卸貨區內,并及時運走。嚴禁在車道內或卸貨區外一切地方卸貨。如有違反,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卸貨,并責令違反在最短時間內使道路恢復暢通;
(8)車場內停泊車輛不準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如有違反而造成任何后果,該車輛所屬單位/車主或司機應負責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9)一切司乘人員在車輛停妥后,應盡快離開車場;
(10)保持車場內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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