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XX公司]:
[本公司/本部門]已對20XX年X月X日(以下簡稱“基準日”)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了自我評價,F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聲明
[本公司/本部門]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責任。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展戰略。
由于內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僅能對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
二、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總體情況
1.公司董事會授權部門[部門名稱]負責內部控制評價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對納入評價范圍的高風險領域和單位進行評價
[描述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體制,一般包括評價工作組織結構圖、主要負責人及匯報途徑等]。
2.公司[是/否]聘請了專業機構[中介機構名稱]提供內部控制咨詢服務;公司[是/否]聘請了專業機構[中介機構名稱]協助
內控自我評價報告
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公司[是/否]聘請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對公司內部控制進行獨立審計。
三、內部控制評價范圍
1.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涵蓋了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業務和事項[列明評價范圍占公司總資產比例或占公司收入比例等],重點關注下列高風險領域:
[列示公司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確定的內部控制前“十大”主要風險]
2.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包括:
[無需羅列單位名稱,而是描述納入評價范圍單位的行業性質、層級等]
3.納入評價范圍的業務和事項包括(根據實際業務流程和管理事項描述):
上述業務和事項的內部控制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遺漏。
4.(如存在重大遺漏)公司本年度未能對以下構成內部控制重要方面的單位或業務(事項)進行內部控制評價:
[逐條說明未納入評價范圍的重要單位或業務(事項),包括單位或業務(事項)描述、未納入的原因、對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真實完整性產生的重大影響等]
四、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和方法
[本公司/本部門]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遵循《中國集團公司內部控制評價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執行。自我評價過程中,我們采用了[個別訪談、調查問題、專題討論、穿行測
試、實地查驗、抽樣和比較分析]等適當方法,廣泛收集了[本公司/本部門]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是否有效的證據,如實填寫了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底稿。
五、內部控制缺陷及其認定情況
1.缺陷認定依據:[本公司/本部門]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內部控制管理辦法(試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內部控制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內部控制評價手冊》等規定的缺陷認定標準,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判斷在本次評價過程中、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中發現的主要缺陷或不足。
2.缺陷認定標準:[描述公司內部控制缺陷的定性及定量標準]
3.主要缺陷或不足如下:根據上述認定標準,結合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情況,我們發現報告期內存在[數量]個缺陷,其中重大缺陷[數量]個,重要缺陷[數量]個。重大缺陷分別為:[對重大缺陷進行描述,并說明其對實現相關控制目標的影響程度]。
六、內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況
針對報告期內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含上一期間未完成整改的內部控制缺陷),公司采取了相應的整改措施[描述整改措施的具體內容和實際效果]。對于整改完成的重大缺陷,公司有足夠的測試樣本顯示,與重大缺陷[描述該重大缺陷]相關的內部控制設計且運行有效(運行有效的結論需提供90天內有效運行的證據)。
經過整改,公司在報告期末仍存在[數量]個缺陷,其中重大
缺陷[數量]個,重要缺陷[數量]個。重大缺陷分別為:[對重大缺陷進行描述]。
針對報告期末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缺陷,公司擬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加以整改[描述整改措施的具體內容及預期達到的效果]。
七、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
公司已經根據基本規范、評價指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公司截至20xx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了自我評價。
(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報告期內,公司在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方面存在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缺陷[描述該缺陷的.性質及其對實現相關控制目標的影響程度]。由于存在上述缺陷,可能會給公司未來生產經營帶來相關風險[描述該風險]。
(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報告期內,公司對納入評價范圍的業務與事項均已建立了內部控制,并得以有效執行,達到了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不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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