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39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5元/小時;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25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9元/小時。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按照慣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每年調整一次,這次湘潭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市城區上漲10%,縣(市)上漲9.2%;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市城區上漲8%,縣(市)上漲9.2%。從2013年開始,湘潭最低工資標準實現了與長沙、株洲同步,居省內最高檔次!毕嫣妒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