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呢?為你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得到您。
湛江市最低工資規定:省政府日前發布了《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5月1日起,調整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湛江市最低工資標準將調整為1210元/月。
此次省政府發布《通知》,公布調整方案,表示從今年5月1日開始執行新標準!锻ㄖ返恼{整方案顯示,湛江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210元/月。
《通知》指出,全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保持四類標準。其中第一類地區是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第二類地區包括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四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小時。第三類地區包括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四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3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3.3元/小時。第四類地區包括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十一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21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12元/小時。
《通知》同時表示,各地級以上市原則上應統一執行省確定的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在省確定的標準上適當上調標準,并報省人社廳備案。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已于2003年12月30日頒布。
據了解,《最低工資規定》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