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工資,是一項反映工資總體水平的指標,指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它不同于每一個人的具體工資水平。
2020年最新平均工資標準暫未公布,以下是平均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67268元,比2018年的63174元增加4094元,同比增長6.5%,其中,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年平均工資68305元,同比增長6.5%。
,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年平均工資排名前三位的行業分別是金融業(主要是銀行、證券和保險公司)124240元,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89322元以及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88544元,分別為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水平的1.85倍、1.33倍和1.32倍。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年平均工資最低的三個行業分別是住宿和餐飲業43111元,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46858元,農、林、牧、漁業47272元,分別為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水平的64.1%、69.7%和70.3%。
附注
1.指標解釋
(1)單位就業人員:指在本單位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
(2)工資總額: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詳見官網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
工資總額是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就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等個人繳納部分,以及房費、水電費。
工資總額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3)平均工資:是指在報告期內單位發放工資的人均水平。計算公式為:
2.統計范圍
城鎮地區全部非私營法人單位,具體包括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聯營、股份制、外商投資、港澳臺商投資等單位。工資統計是統計單位的就業人員,而個體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非單位就業人員不在工資統計范圍內。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共調查約11.6萬家,就業人員968.0萬人。
3.調查方法
根據國家統計局制定的《企業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制度》,對城鎮非私營單位工資統計采用全面調查的方法。
4.行業分類標準
工資統計的行業分類標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執行。
5.上年基期數據以正式出版的《河南統計年鑒-2019》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