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的新規定,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而產假工資則需要看以往實發工資以及生育津貼的比例,若實發工資低于生育津貼,則生育津貼發放下來后將與實發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歸企業;本文小編將為你介紹關于濮陽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及計算方法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1、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醫療費
(1)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后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產假:順產98天難產128天
根據新規,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順產的,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扎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扎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
生育津貼將與單位工資掛鉤
據了解,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相比舊規,新規增加了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的生育津貼。
舊規只規定了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產假期計發。新規則明確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
對比新舊規定,計算的基數發生了變化,此前的基數是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而新規定計算是按照用人單位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礎。這意味一些工資水平高于所在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的單位,其員工的生育津貼也將會有相應提供。
此外,新規還規定,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職工原工資標準為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享受假期前參加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待遇方面,新規將生育醫療待遇享受人群擴大到失業人員、退休人員和職工未就業配偶。新規要求,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員工不需繳納,比例不超過本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1%。生育保險基金應當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并實行預算管理,單獨建賬,?顚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