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豫政〔2017〕29號)要求,我市自今年10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我市執行二類行政區域(市城區)和三類行政區域(各縣)標準:市城區(含開發區、華龍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5元;濮陽縣、清豐縣、南樂縣、范縣、臺前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元。
那么,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呢?市人社局勞動關系科工作人員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有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一般包括獎金和一些補貼,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包含: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
此次,我市市城區最低工資標準每月上調120元,每小時上調2.5元;各縣最低工資標準每月上調120元,每小時上調1元。
最低工資標準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各類用人單位支付給已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報酬不得低于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勞動者可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那么,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呢?市人社局勞動關系科工作人員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有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一般包括獎金和一些補貼,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包含: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
此次,我市市城區最低工資標準每月上調120元,每小時上調2.5元;各縣最低工資標準每月上調120元,每小時上調1元。
最低工資標準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各類用人單位支付給已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報酬不得低于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勞動者可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