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一、二、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720元、1570元、14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6元、14.5元、13元。相比之前執行的一、二、三類行政區域的月最低工資標準1600元、1450元和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13.5元和12元,河南每月最低工資漲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漲1元。
◇河南劃分三類區域 每月最低工資漲120元
根據《通知》,河南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按照一、二、三類行政區域來劃分。
其中,鄭州市、洛陽市、平頂山市、安陽市、鶴壁市、新鄉市、焦作市、許昌市、漯河市、三門峽市、濟源市、鞏義市的市區部分,被劃分為一類行政區域。開封市、濮陽市、南陽市、商丘市、信陽市、周口市、駐馬店市的市區部分及部分縣區,被劃分為二類行政區域。其余均在三類行政區域。
根據我省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生活消費水平的差異,確定各行政區域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據省政府印發的《通知》顯示,一、二、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720元、1570元、14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6元、14.5元、13元。將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據我省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參考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時應當適時調整。之前,河南執行的是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標準。根據之前標準,一、二、三類行政區域的月最低工資標準1600元、1450元和1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13.5元和12元。
哪些單位要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呢?據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勞動法》規定的一項基本制度,與勞動法的適用范圍一樣。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行!锻ㄖ饭己螅黝愑萌藛挝粦10日內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布。
◇最低工資怎么出爐的?最低工資標準已“考慮”CPI
最低工資關乎很多人的“錢袋子”,那么最低工資標準是如何“出爐”的呢?據介紹,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4年實施的《最低工資規定》(第21號令)、河南省政府2011年頒布的《河南省最低工資規定》(第141號令)規定,結合國家和我省“十三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以及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保障改善民生的預期目標,為切實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擬定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最終報經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省政府同意并印發。
最低工資及時漲,才能“跑贏”CPI。記者了解到,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是月最低工資標準的重要參考因素。除此之外,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還參考以下因素:當地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和就業狀況;勞動生產率。
而對于一些以小時計費的勞動者,其最低工資在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參考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勞動者之間的差異。
◇提醒:加班費、高溫補不計入最低工資
省人社廳負責人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根據規定,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需要提醒的是,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是,加班費、高溫補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我省規定,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用人單位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此外,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應當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并確定合理的計件(提成)工資標準和計算辦法,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本省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標準 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可投訴
新換個工作單位,試用期工資怎么發?很多單位只是象征性“表示”一些。根據我省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試用期內向其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的,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無工作任務期間,應當按照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以鄭州為例,根據最新標準,10月1日起,來鄭州的工作單位實習,最低也要發放1720元工資。
省人社廳介紹,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勞動者可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嚴肅查處各種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對因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引發爭議的,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規定處理。
根據規定,發現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低于本省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向勞動者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并可以對用人單位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