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長春最新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此,
一起看看這些被點名的“老賴”們,
有你認識的嗎?
“老賴”們的末日來了!
據了解,從2013年10月至2018年6月底,全國法院累計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123萬例,累計限制購買機票1222萬人次,限制購買動車高鐵票458萬人次,限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管28萬人次,280萬失信被執行人懾于信用懲戒主動履行義務。
在與“老賴”斗智斗勇的過程中,各地法院和法官創新招數。設置專屬彩鈴、限制購買機票高鐵票、清查存款證券股權、直播抓“老賴”、在廣場大屏幕和公交車屏幕滾動播放“老賴”個人和欠款信息……
失信被執行人高消費被限制: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述行為。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本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失信被執行人不動產交易將被限制: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2018年3月16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布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措施的通知。根據通知,上述三部委共同對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采取限制不動產交易的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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