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拖欠工資怎么辦?發生工傷有什么途徑可以解決?為方便群眾有效地向人社部門咨詢,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了群眾反映人社領域問題的九種途徑,“教你九招”保護好自己權益。
第一招:舉報投訴。
任何組織或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第二招:調解仲裁。
主要處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人事爭議。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第三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可申請信息為:除主動公開或其他法定不予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外,由政府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第四招:政策咨詢。
組織或者個人想了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方面的法規政策規定,可撥打“12333”熱線電話、登錄人社部門門戶網站“網上咨詢”欄目或者到各地人社部門信訪接待室進行咨詢。
第五招:信訪。
適用于信訪途徑反映的問題包括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制定或執行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的;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投訴等。
第六招:申訴。
對機關、事業單位做出的人事處理不服的,可通過申訴途徑處理。
第七招:行政復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未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一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復議,也可以向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第八招:工傷職工勞動能力再次鑒定申請。
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或者用人單位對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復查鑒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收到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第九招:司法途徑。
適用于司法途徑反映的問題包括:依法應當由司法機關處理的申訴和控告類信訪問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人社部門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人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等。
達州噪音擾民投訴電話是多
時間:2023-09-20 07:0:05廣安噪音擾民投訴電話是多
時間:2023-09-19 14:0:03宜賓噪音擾民投訴電話是多
時間:2023-09-15 11:0:43南充噪音擾民投訴電話是多
時間:2023-09-14 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