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為了部分城鎮居民無法足資購買商品房進行的一項舉措,解決了許多人的住房問題。但是,經濟適用房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例如誤導了部分消費者對于自己消費能力的認識,從而引發爭議。
湖南湘晟律師事務所的王天洋律師做出了詳細解答:
如何處理經濟適用房買賣糾紛
根據我國法律體系,一般處理糾紛的方式有:和解、協商與起訴。
(一)在購買之前,應結合工作單位、居住習慣、生活方式等綜合因素,再慎重決定購買哪個區域內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如上班單位離項目的遠近、周邊的親朋好友居住情況等都屬于綜合考慮因素。到項目現場考察,了解項目本身的配套設施,并結合自身的需要進行購買。如新婚夫婦,要考慮到幼兒園、小學以及醫院等配套。還有,對社區的綠化率、停車、物業管理等狀況都應有所了解。
(二)交易時夫妻雙方應注意的事項在進行私房過戶時,買方要本人到場,帶上有效身份證件即可;賣方要夫妻二人到場,帶上房屋所有權證、結婚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出售共有房產時,共有人夫妻二人同時到場并提供結婚證、有效身份證和共有人保持證。
(三)糾紛產生后,雙方可以就糾紛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功,可向法院起訴。
王天洋律師:畢業于武漢大學法學院,實務經驗豐富,理論功底深厚,民商事領域實務經驗豐富,擅長處理公司類訴訟、非訴法律實務、投融資實務、民商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婚姻家庭、以及公司法律顧問等方面的法律事務
王天洋律師補充:
由于經濟適用房的購房人享受的是有限產權,因此,經濟適用房的買賣是受到限制的。其實,不僅是買賣行為,包括租賃行為也受到嚴格限制。 買賣的限制更加苛刻,嚴格區分五年,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后,取得完全產權。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并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違反經濟政策而鉆空子買房的情況屢見不鮮,在此等情況下產生的爭議,當事人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部分消費者也不應該貪戀經濟適用房,采用出具身份資質的假證明來獲得購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