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企業不能簡單地將其作為企業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將最低工資標準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來計算加班費。那么2020年嘉興最低工資有哪些調整政策呢,嘉興最低工資沒有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嘉興最低工資的相關最新消息。
據浙江省人力社保廳消息,浙江省政府決定:
全省最低月工資標準將調整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檔,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檔。
各市將根據所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予以公布。
【浙江最低工資政策規定】
一、最低工資標準的含義:
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二、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三、最低工資不包含的項目:
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3)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資標準: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范圍包括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都將依照執行。
注意:最低工資并不是指市民日常所說的“到手工資”,而是包含了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費等。此外,最低工資不包含以下內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