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最低工資,最低工資標準即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注意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這些: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整理了關于四川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
四川7月1日起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檔,分別為每月1550元、1650元、1780元,各檔上調幅度為23%、19.6%、18.7%。各市(州)在其中選擇適合本地實際的相應檔位。同時,四川還將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小時16.3元、17.4元、18.7元,各檔上調幅度分別為23.5%、20.8%、19.1%。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企業職工工資狀況、物價變動等情況,依據國家、省有關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政策規定,經測算和綜合平衡,省人社廳擬定了今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工資指導線方案。
最低工資最高檔調整為1780元/月
調整方案為:
將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1260元/月、1380元/月、1500元/月,分別調整為1550元/月、1650元/月、1780元/月。年平均上調幅度為6.1%。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自1995年起,我省建立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出臺了《四川省最低工資保障規定》,規定每年7月1日前確定或調整一次。2004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出臺《最低工資規定》,規定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針對我國面臨的經濟形勢,2015年,人社部又對最低工資標準政策進行了調整,專門下發《關于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充分考慮當地經濟形勢發展和企業實際情況,穩慎把握調整節奏,將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為每兩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根據人社部的通知要求,2016年省人社廳發出通知,將最低工資由過去的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為今后一個時期每兩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經過開展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評估,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討論決定,2016年、2017年暫不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由于到2018年7月1日已滿三年,按規定我省最低工資標準應當在2018年7月1日前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