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天津最新最低工資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一、2020年我市有計劃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天津從1995年開始發布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經過多次調整,已從最初的每月210元,提高到目前的2050元。
我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是2017年7月起執行的。按照國家規定,最低工資標準可最長三年調整一次。2020年,我市有調整計劃。下一步,天津市人社局將積極做好相關準備工作,適時進行調整。
近兩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未作調整主要是考慮支持優化營商環境,吸引社會投資,減輕企業負擔,促進轉型升級。但倡導企業盡可能提高職工工資水平,提升職工的獲得感,這也是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的體現。
二、天津最低工資標準全國第四
據經濟日報12月3日報道,從全國范圍來看,截至11月份,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6省份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了2000元。在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方面,北京、上海、天津、廣東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元大關。
為何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會呈現較大差異?這是因為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與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密切相關。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全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是在綜合考慮各地居民每年的生活費用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職工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水平、失業率等因素的基礎上得出的。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收入水平有較大差別,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差異也會較大。
三、最低工資不包含加班費等福利待遇
為保證勞動者基本生活,維護職工權益,國家建立了最低工資制度,最低工資標準被視為一項“兜底”指標。
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這就意味著,勞動者的工資收入在剔除上述各項后,工資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才算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