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日照最新最低工資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2020年日照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20年日照市最低工資標準是17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3元。
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這是一條“紅線”。勞動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于最低工資的規定。
用人單位需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應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報同級人社部門備案。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后,應及時恢復或提高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最低工資標準以外由單位另行支付。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