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 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泰安最新最低工資暫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2020年泰安市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1、泰安市:泰山區、新泰市、肥城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5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5元/小時
2、泰安市:岱岳區、寧陽縣、東平縣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元/小時
相關規定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