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層面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多少錢一個月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僅供參考。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目前廣西執行的仍是2018年的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下發《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對全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8年2月1日起執行。
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由此前的四類調整為三類,即由此前的每月1400元、1210元、1085元、1000元調整為1680元、1450元、130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由原來的13.5元、11.5元、10.5元、9.5元調整為16元、14元、12.5元。一類適用地區為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東興市)、欽州市,二類適用地區為貴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賀州市、河池市、來賓市、崇左市,三類適用地區為各縣、各縣級市、自治縣。
最低工資標準是保障勞動者本人及其贍養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資支付保障標準。據了解,本次調整的增幅為20%,充分考慮了我區近年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及經濟發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