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其中四個條件計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貸款人最高可貸金額。那么常州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如何計算的,常州公積金貸款最低標準是如何的呢?本文小編為你介紹關于常州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發放的相關知識。
我市擬于7月1日起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規則,此次調整遵循有保留有優化的原則,貫徹了中央租售并舉的政策導向,突出對職工首次貸款的支持力度。額度計算規則調整內容有:
(一)調整“按職工公積金余額之和20倍計算貸款額度”的計算規則
將以前“未有使用記錄(提取、貸款)按余額20倍計算貸款額度”調整為“無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且至少有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或購買經濟適用房類保障性住房的,貸款額度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余額之和20倍計算貸款額度。”按余額20倍計算貸款額度,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無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一是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是指貸款記錄、購房提取記錄、還貸提取記錄。二是貸款記錄認定標準保持不變,即指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貸款)。三是提取記錄僅指購房提取和還貸提取記錄,取消其他類提取記錄(如租房提取、重大疾病提取等)作為貸款的限制條件,不影響貸款額度計算。
2、“至少有一人貸款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多個借款申請人中只要有一人公積金連續繳存滿2年即可,參與額度計算的其他申請人只需滿足連續繳存滿6個月的條件,其公積金余額也可參與按20倍計算貸款額度。
3、“貸款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2年”:從貸款申請時起往前推算個人公積金賬戶已連續繳存滿2年。舉例:如7月1日申請貸款,則個人公積金往前推算至少從2017年7月份開始繳存。
(二)調整原“按職工公積金余額之和10倍計算貸款額度”的計算規則
原“有過使用記錄(提取、貸款)按余額10倍計算貸款額度”不再執行。新增“按職工公積金余額之和6倍計算貸款額度”的計算規則,不符合上述第(一)項“按職工住房公積金余額之和20倍計算貸款額度”計算規則的貸款申請,均按公積金余額之和的6倍計算。
(三)取消貸款額度保底政策
原貸款額度放寬至一人18萬元兩人36萬元照顧政策不再執行。
(四)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保持不變
1、借款申請人貸款前需連續繳存滿6個月才可參與貸款額度計算;
2、經濟適用房類保障性住房貸款,無論有無使用記錄,仍按公積金余額20倍計算;
3、創新創業類人才及現役軍人配偶無購房類公積金使用記錄的,貸款額度仍放寬至60萬元。
北京公積金官網登錄入口網
時間:2024-05-27 09:0:55達州如何計算公積金
時間:2024-02-12 02:0:54廣安如何計算公積金
時間:2024-02-12 02:0:39宜賓如何計算公積金
時間:2024-02-12 0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