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一直是公民備受關注的話題,那么2018年廣州公積金比例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是多少呢?廣州公積金個人繳費比例解讀是怎么樣的呢?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讓我們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2018年7月1日??6月30日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具體數據如下:
繳存基數:
自2018年7月1日期,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17年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計算。
2018年1月1日以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作為繳存基數。2018年1月1日以后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作為繳存基數。
繳存基數不低于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2100元(根據廣東省相關規定調整),不高于本市2017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4654元。
職工繳存基數等于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的,單位應當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經職工本人同意,個人繳存部分可以免繳。
繳存基數下限:目前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也就是2100元。繳納比例最低5%的情況下,每個月繳納公積金金額為,企業105元,個人105元!
繳存基數上限:2017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8218X3=24654元。繳納比例最高為12%的情況下,每個月繳納公積金金額為,企業2959元,個人2959元。
繳存比例:
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各為5%-12%,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每個單位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等于或高于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提醒】
繳存單位應當在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辦理年度調整手續,在此期間未完成年度調整的,應繼續按上一繳存年度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按時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視作連續繳存;若因單位未連續繳存而影響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單位承擔責任。
1月1日(含)后,仍未辦理年度調整的單位,只有在完成年度調整后,才能按照申報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匯繳、補繳新一繳存年度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完成年度調整手續后,應對未調整的已繳月份進行補繳或退繳,以確保在2018~2019繳存年度內職工的月繳存額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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