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后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能否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下面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浙江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獨生子女補貼年齡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最終還是以國家相關信息為準。
自從國家決定要實行全面二孩的政策出來后,很多人說,以后再也沒有獨生子女光榮證了!再也沒有獨生子女獎勵了!還有各種相關的猜測言論到處流傳,現在,這一切終于有答案了!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準,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