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天津市公租房政策出臺后就備受人們的關注,對于人們關心的公共租賃住房相關問題,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給予了詳細的解答。
一、什么是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和租金標準,向符合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供應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滿足過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
公共租賃住房在交付使用前,按照經濟、適用原則進行裝修,具備基本使用功能。
二、哪些人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以下簡稱“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已領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二)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請,包括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
(三)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
三、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有什么規定嗎?
公共租賃住房實行準入制度。市國土房管局根據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供應情況,指導區房管局調控受理申請家庭的范圍和數量。目前,根據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房源情況,各區房管局暫時只受理符合“三種補貼”條件家庭的申請。
四、取得“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申請人如何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取得“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補貼資格證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到發放資格證明的區房管局,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換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以下簡稱《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
區房管局對“三種補貼”資格證明有效的,且尚未領取租房補貼或房屋租賃備案到期后未再租賃住房的申請家庭,認定具有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資格,開具《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房屋租賃備案期限以申請人領取租房補貼時最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記載的期限為準。家庭人口依租房補貼人口認定,由區房管局在《申請審核表》上填寫。
《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上標注可供選擇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標注的項目出租完畢或通知單開具之日一年以上,通知單自行廢止。
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有何規定?
申請人本人、配偶或與其共同申請的其他家庭成員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的家庭,持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具的證明,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房。
目前,天津市推出的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有2個,分別是秋麗家園和秋怡家園。
六、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戶型標準是什么?
家庭人口為2人(含)以下的,租賃一室戶型房屋;家庭人口為3人(含)以上的,租賃二室戶型房屋。符合承租一室戶型房屋條件的申請家
庭只能承租一室戶型房屋,符合承租二室戶型房屋條件的申請家庭可承租一室或二室戶型房屋。
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的家庭,租賃標準按我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相關政策執行。
七、持有《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的申請人如何辦理租房手續?
(一)登記選房。持有《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的申請人到指定地點進行登記,參加公開搖號、選房。
(二)繳存保證金。申請人在選定住房后到指定銀行繳存租房保證金。
(三)簽約入住。申請人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和供熱合同等,交納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相關費用,辦理入住手續。
八、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選房順序有沒有先后?
公共租賃住房項目依申請家庭住房困難情況分階段選房。經營單位按照“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類、再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類、最后其他符合條件類”次序組織選房工作。在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中,申請人本人、配偶或與其共同申請的其他家庭成員,能夠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的,在同等類別的申請家庭中優先選房。
附天津市公租房最新消息:
近日,從天津市住房保障部門獲悉,6月27至29日,天津將受理大寺新家園(佳和康庭、佳和榮庭)公租房項目兩個居住空間房源的承租登記,預計該項目月租金標準16元/建筑平方米。
據了解,佳和康庭、佳和榮庭項目位于西青區解放南路延長線,津港公路以東。從安居客、趕集網搜索發現,該項目的月租金比周邊房源低20%左右。根據以往經驗,天津公租房項目登記之初,很多市民蜂擁而至,對此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經營單位會按照《符合條件通知單》標注的家庭類別,即領取租房補貼殘疾家庭類、領取租房補貼其他家庭類和非租房補貼家庭類分別進行登記。登記結束后一周內進行搖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