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醫保報銷,往往是人們最頭疼的事情了。一方面是自己知道它肯定很麻煩,另一方面是自己對流程和政策標準也不了解。那么2018年南寧異地醫保報銷最新政策是什么?南寧市內異地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異地住院就醫支付范圍。
1.自治區內異地就醫支付范圍。按本辦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條規定執行。
2.自治區外異地就醫支付范圍。通過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平臺直接結算的住院醫療費用,原則上執行就醫地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及有關規定(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醫療服務設施和診療項目范圍),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執行參保地政策。未通過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平臺直接結算的按上述第1點執行。
(二)異地住院報銷比例。參保人員在統籌地區外自治區內、自治區外住院治療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按以下辦法報銷:
1.參保人員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轉院住院治療的,在參保地住院治療報銷比例的基礎上,基金報銷比例分別降低5%、10%;未經同意轉院的,基金報銷比例分別降低15%、20%。
2.長期(3個月以上)跨統籌地區異地居住,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就醫備案住院的,按參保地住院治療報銷比例執行;未經備案的,基金報銷比例分別降低15%、20%。
3.短期(3個月以內)跨統籌地區外出探親、旅游等因急病住院的,在入院治療5個工作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備案手續的,按參保地住院治療報銷比例執行;逾期或未備案的,基金報銷比例分別降低15%、20%。
4.參保人員異地住院的醫療費,與在統籌地區住院醫療費合并計算參保個人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