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大病保險新方案及齊齊哈爾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最新消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為更好的落實《通知》規定,市醫保局一是確定籌資機制,在全市城鄉統一政策下,統一組織實施,并且大病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26元,實行動態管理,大病保險基金實行單獨列賬、獨立核算。二是確定保障水平,齊齊哈爾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群,可以有效減輕大病患者看病就醫負擔;參保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屬于合規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起付標準為10000元,可隨農村居民年人均收入的變化適時調整;大病保險不設封頂線,不收病種限制,醫療費用采取分段報銷方式;對參加居民大病保險的居民發生合規醫療費用,其報銷方式須按照先基本醫療保險,后大病保險的順序進行。三是確定大病保險承辦機構,原則上通過政府招標選定1家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