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醫保是指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保障范圍則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大病醫保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本人填寫《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證個人申請表》(一式兩份);
(2)將已填寫申請表、近次出院記錄、門診病歷、相關檢查檢驗材料及一張一寸照片報所在單位;
(3)所在單位蓋章確認并報市醫保中心審批。
其中,申請惡性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化療、尿毒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之門診大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可由本人或家屬自行辦理申請業務。經過審核,確認參保人申請資料真實完整、所申請病種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門診大病醫療證》,并根據審核通過的日期確定其門診大病醫療年度起始時間,根據本人要求確定其門診大病就診的定點醫院。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資料。
門診大病定點醫院只能選取一所,且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門診大病醫療證》有效期一年,醫療年度期滿當月應年審;申請增加病種的,按初次申辦程序辦理。
(一)大病保險補償標準與補償辦法
1.起付線:2014年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2萬元,分段報銷比例為40-80%,各縣(市)可根據新農合基金承受能力及大病保險運行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具體金額由各縣(市)確定。
2.合規可補償費用計算公式
大病保險合規可補償費用=參合患者住院及特慢病門診費用-不合規醫療費用-新農合已補償費用-原新農合補償起付線-大病保險起付線。
新農合大病保險合規可補償費用可以單次住院計算,也可以多次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門診費用累加計算。
按病種付費病種住院患者,新農合已補償費用=實際住院醫藥費用-患者自付費用。
3.封頂費:根據合作醫療年度基金承受能力,大病保險年度內封頂線由各縣(市)視基金承受能力情況確定,下年度可以根據報銷和資金情況適當調整。
(二)大病保險報銷流程及所需材料
參合患者先辦理新農合報銷,如住院費用在新農合報補后自付費用超過起付線再辦理大病保險報銷。未享受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不得享受新農合大病保險報銷待遇。
按照必要與簡便原則,辦理大病保險報銷的參保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參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
2.參合證(卡)原件;
3.新農合補償結算單;
4.費用清單,或加蓋原件收取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5.出院小結,或加蓋原件收存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6.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證,或者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診斷證明、門診病歷;
7.醫療機構費用發票,或加蓋原件收存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8.患者本人或能夠提供與患者有關系證明的關系人銀行匯款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