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調整總體水平
與去年基本持平
今年的調整是國家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5年同步安排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
2020年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與基本持平,即總體調整水平為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
調整辦法
與去年總體保持一致
調整辦法與去年總體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落實到位。
01
今年的固定額部分仍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與去年標準一致,主要考慮是對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提供一定保證。
02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僅25年以上部分掛鉤標準略有提高。具體辦法是:
1
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仍為每月增加2元;
2
繳費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仍為每月增加3元;
3
繳費2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提高到每月增加5元;
4
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03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仍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4%掛鉤,與去年一致。
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約5.4%,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按國家統一要求不超過3.9%。
高齡退休人員
繼續享受傾斜
根據國家的部署安排,多年來江蘇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時均對高齡人員予以傾斜。
考慮到高齡人員的實際生活需求,該部分維持去年標準不作下調。
底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
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繳滿15年停繳
不是好的選擇
養老保險實行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之一是繳費滿15年,但不是說繳費滿15年就可以不繳。
按照政策規定,凡是在用人單位就業的,繳費滿15年必須一直繳下去,除非失業才可以停止繳費。
而靈活就業人員,雖然實行自愿參保原則,但繳費滿15年后如果一直停止繳費,則達到退休年齡時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不會高,而且每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增加額也不會高,因為基本養老金計發是與繳費長短、繳費高低緊密掛鉤的。
要享受較高的基本養老金,必須靠連續繳費、持續繳費,同時要按全部工資收入足額繳費,這樣才能為自己贏得相對高水平的養老保障。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37濰坊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10烏魯木齊退休工資養老金計
時間:2024-04-15 01:0:03紹興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