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根據省里通知精神,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確定: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達到5.5%左右,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不超過4%,總體調整水平為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新增養老金在7月底前補發到位。
根據規定,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今年我市繼續按照完全統一的辦法,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落實到位。
我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其中,固定額部分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 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4.8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4%掛鉤。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達到5.5%左右,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控制在不超過4%。今年1月至6月退休人員,其養老金從7月起按照新調整方案執行。
根據調整方案,今年繼續對高齡人員予以傾斜調整,其中,2018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8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蘭州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37濰坊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10烏魯木齊退休工資養老金計
時間:2024-04-15 01:0:03紹興退休工資養老金計算方
時間:2024-04-15 0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