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漲退休人員養老金,是國家15年來堅持的一貫原則,具有社會進步的慣性。社會在進步和發展,退休人員也要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所以甘肅企業退休漲工資是肯定的。實際上每年的調整都是國家統一下發通知,各省市按照國家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后實施。根據2018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國家通知,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水平,是按照2017年各省市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那么小編預測甘肅的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增長比例也應該在5%左右。那么甘肅企業退休漲工資漲多少錢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甘肅企業退休人員工資調整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由于甘肅企業退休漲工資方案官方未公布,小編暫先整理出2018年甘肅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的信息。2018年甘肅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方案如下:
據了解,今年的養老金調整范圍除了企業退休人員,還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因此還需要做一些工作,目前全國僅有上海市出臺并公布了正式調整方案。我省4月份接到國家正式文件后,隨即開始根據我省實際情況制定調整方案。初步方案已在前不久制定出來,目前正在研討論證中,修改完善后,將盡快下發執行。同時,目前網絡上傳播的各類“民間版”調整方案,均屬虛假消息,提醒市民勿信,一切以官方公布為準。
“雖然各地公布時間難以統一,但調整后的養老金待遇都會從今年1月1日起計發!
2020年養老金最低標準2500元/月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甘肅省“十三五”就業和社會保障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兑巹潯分赋,到2020年全省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職工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到2500元/月左右。
在社會保障方面,《規劃》指出,提高社保覆蓋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努力實現基本社會保障覆蓋全民。到2020年,建立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省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7%,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實現全民覆蓋,城鎮失業保險覆蓋率達到50%,城鎮工傷保險覆蓋190萬人,整合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制度。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實現應保盡保。各項社會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卡通”實現全覆蓋。提高統籌層次,到2020年,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一、調整范圍
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并領取養老待遇的“五七工、家屬工”等計劃外用工人員(以下簡稱“五七工、家屬工”)。
二、調整時間
從1月1日起。
三、調整標準
(一)定額調整
1、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五七工、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
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全部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企業退休人員、“五七工、家屬工”,以12月份本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84%。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同類人員的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66%。
(三)傾斜調整
1、截止12月31日,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五七工、家屬工”中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年齡計算以退休時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2、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元。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干部,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低于2375元的,調整到2375元。
四、資金列支渠道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按照國家和我省政策規定發放退休費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后,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啟動實施后再統一結算。
五、做好發放落實工作
本次調整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緊迫、任務艱巨,各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發放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經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后,由原單位負責發放落實,確保在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抓緊建立起本地區退休人員信息資料,對退休人員的增減變化要及時補充調整,確保信息資料完整、準確。
六、加強宣傳維穩工作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首次按照新辦法調整退休人員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并軌”后首次同步調整。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會同部門內外相關單位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主動宣傳與輿情引導相結合,準確宣傳政策,密切監控輿情,采取適當方式,及時引導輿論,回應社會關切,統一認識,避免炒作,化解矛盾,推動調整養老金工作平穩實施;要結合實際對風險點進行梳理,制定部門聯動預案;要隨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要輿情及時報告省人社廳、省財政廳。
七、建立調度報告制度
(一)各市、州社保經辦機構請于9月5日前向省社保局上報《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聯絡表》(附表1)。
(二)各市、州社保經辦機構每周三16:00時前向省社保局上報發放落實情況,重點是資金籌集情況和調整情況。上報表式為《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進展情況表》(附表2)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情況表》(附表3)。
(三)各市、州人社、財政部門于10月20日前,將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總結分別報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社保經辦機構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五七工、家屬工”待遇調整統計表》(附表7)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統計表》(附表8)報省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