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待遇是我市繼2005年以來,連續第11年調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涉及全市162282名符合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今年的調待政策規定,在每人每月增加120元的普調基礎上,再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超過一年增加7元計算個人調整金額,體現了長繳多得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同時,對退休早(如建國前參加工作、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退休人員)、年齡大(70歲以上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的新增退休人員,以及企業退休人員中的軍轉干部繼續給予了政策傾斜,傾斜幅度保持與一致。
從現在起,補發1至4月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陸續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賬戶上。從5月份起,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隨基本養老金按月足額發放。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盡管國家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社會各界并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03月06日,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養老金并軌列入今年重點工作,現在已有7套方案。
12月24日,養老保險破除“雙軌制”的改革終于有了確切消息。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公務員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