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方案
繼去年成都率先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三項社會保險繳費費率后,在5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期間,成都又迎來一次階段性降率。華西都市報記者20日從成都市社保局了解到,這次降率針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繳費費率,而生育保險繼續按已降費率執行。全市社保待遇水平,也會隨著度的省平工資、市平工資同步增長。
據成都市社保局副局長陳東介紹,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間,除了生育保險繳費比例仍按規定的0.5%執行以外,成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降至19%,工傷保險繳費比例降幅達30%。失業保險總費率則在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階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從1.5%降至0.6%、職工個人繳費費率從0.5%降至0.4%。
按5月繳費測算,本次降率惠及988萬參保人次,全市月降低繳費約2.54億元。靜態測算,從3月至2018年4月,社會保險繳費降率將為企業及職工減負超118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費率的下調絲毫不會影響參保人員所享受到的待遇。陳東強調,“比如養老保險費率的下調,就不會影響個人的繳費記錄,個人賬戶的劃入金額,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方式!
“平均工資的增長,參保人員所享受的待遇也是增長的。”陳東指出,度的省平工資、市平工資啟用后,參保單位和參保群眾在社保費繳納和待遇計算上都將發生變化,多項待遇水平將隨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參保人員都將受益。
“例如在1月1日至6月8日期間辦理基本養老金預算預發業務的人員,將使用度省平工資重新核定基本養老金,人均基本養老金將增長193元,人均增幅11.24%!
退休的人是不是“虧”了?陳東給出了否定的答案。據了解,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其基本養老金也將提高,相關方案已經在報批過程中。
關于成都養老金計算的方法:
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特殊工種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且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1996年1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累計滿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繳費年限累計不滿上述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1. 1996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2. 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且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被保險人,退休后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攫B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綜合性補貼、過渡性養老金四部分組成
3. 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且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退休后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攫B老金由:降低提取比例的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綜合性補貼、過渡性養老金四部分組成
(1) 基礎養老金:
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20%計算
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15年的,滿10年按辦理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15%計算,以后繳費每滿1年加發1%,最高限定為20%
(2) 個人帳戶養老金:本人帳戶儲存額的1/120
(3) 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以1995年12月31日以前的繳費年限再乘以1.3%。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職工本人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乘以職工退休時上一年當地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計算公式為:(1991年的職工繳費工資&pide;1990年的成都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992年的職工繳費工資&pide;1991年的成都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993年的職工繳費工資&pide;1992年的成都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998年的職工繳費工資&pide;1998年的成都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999年的職工繳費工資&pide;1999年的成都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退休當年職工的繳費工資&pide;退休當年的成都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pide;(辦理退休當年年度-計算繳費工資指數起始年度+1年)"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職工本人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乘以職工退休時上一年當地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
(4) 綜合性補貼:1997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2%,加1995年12月31日以前國家和省市規定的補貼,再乘以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除以本人參加工作之時起至辦理退休手續之時止的年限。
拓展閱讀:
四川省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發〔2016〕37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準,現就做好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1月1日起執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準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
一是以本人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
二是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2.機關事業單位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準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增加4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增加80元;
(3)滿90歲及以上,增加120元。
2.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4)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并列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員截至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干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確認數據為準。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政策規定已確認記載的為準,并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落實并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后再進行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采取措施,確保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后,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10月18日前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含相關附表)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調待政策,不得將不屬于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解釋。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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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金標準
1、按照2974元為基數,按照該基數的5%增加養老金,即每月增加140元;
計算公式:2974元+2974元×5%=2974元+140元=3114元/月
2、以本人調整前養老金額度為基數,按照該基數的5%增加。按照該調整辦法測算,成都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調增額為300元。
二、高齡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金標準
1、對在1月1日后年滿70周歲(按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下同)的企業退休人員,從其年滿70周歲的當月起、每人每月加發90元;
2、對在1月1日后年滿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從其年滿80周歲的當月起、每人每月加發100元。
三、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下調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降至19%,同時,在這期間我市工傷保險繳費比例下調30%。
四、養老保險繳費時間
1、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的人員,應在申請參保當月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
2、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人員,應按月或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時間為每年的4至12月。
3、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人員,參保后中斷或暫停繳費時間在兩年以內的(含兩年),可申請補繳養老保險費(含利息)。中斷或暫停繳費時間在兩年以上的,不得一次性補繳。
4、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人員,選擇繳費檔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不得變更。需要跨年度變更繳費檔次的,應向參保繳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勞動保障所(站)提出申請。
5、年滿60周歲但繳費年限不足15年(180個月)的人員,本人可選擇延遲領取養老金時間,并繼續繳費至滿15年(180個月);也可選擇一次性躉繳至滿 15年(180個月)。一次性躉繳標準為:以當年所選擇的繳費檔次作為繳費基數,費率按12%一次性繳納,躉繳的繳費基數記錄在躉繳當年,躉繳年限同已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五、企業退休養老保險金標準
1、10年工齡2000元;
2、15年工齡2300元;
3、20年工齡2500元;
4、25年工齡2800元;
5、30年工齡3000元;
6、40年工齡3500。
備注:成都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按照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