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1、門診報銷比例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體檢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體檢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體檢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賠償年限額5000元。
2、住院報銷比例
(1)報銷范圍:
A、藥費:輔助體檢: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體檢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準則,超出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B、60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賠償10元,限額200元。
(2)報銷比例:
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3、大病報銷比例
(1)鎮風險基金賠償:
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出5000元以上分段賠償,即元賠償65%,元賠償70%。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賠償年限額1.1萬元。
4、什么不屬報銷范圍
1、自行就醫(未指定醫院就醫或不解決轉診單)、自購藥品、公費醫療限定不能報銷的藥品和不符合計劃生育的醫療花費;
2、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伙食費、陪客費、營養費、輸血費(有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限定報銷)、冷暖氣費、救護費、特別護理費等其他花費;
3、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意外和醫療意外的醫療花費;
4、矯形、整容、鑲牙、假肢、臟器移植、點名手術費、會診費等;
5、報銷范圍內,限額以外部分。
我國鄉村人口占據非常大的人口比例,同時由于受經濟要求的制約,導致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醫院抬的情況尤為嚴重,因此鄉村醫療保障體系的完善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