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個人繳費
個人繳費在原來100元至1000元10個檔次的基礎上,增加1500元、2000元2個繳費檔次,設為12個繳費檔次。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根據自身的條件,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社區)集體應當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居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本辦法設定的個人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政府補貼
省級財政按照實際參保繳費人數,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100至4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30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60元。選擇500元及以上個人繳費的省級政府補貼從2014年7月1日起執行;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建立多繳多補激勵機制,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參保人員給予適當補貼,具體補貼辦法由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并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甘肅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個人繳納的標準共分為12個檔次,最高繳費標準是2000元,最低檔次是100元,其中集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個人補貼,財政會根據個人繳費檔次給予補貼,最低補貼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