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政府組織與農民自愿相結合。
漢中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什么情況下分段報銷?
漢中全市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因病住院或認定為門診慢性病、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所產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報銷后,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個人剩余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10000元,對10000元以上部分,按以下比例分段報銷:
【1】自付合規費用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按60%比例予以報銷。
【2】自付合規費用30000元(含)以上至80000元以下按70%比例予以報銷。
【3】自付合規費用80000元(含)以上按80%比例予以報銷。
現金報銷業務承辦部門
農村醫療保險現金報銷業務按參保地屬地化管理,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各分局農村醫療保險科負責。
報銷條件
1、申請人已經辦理參保手續、足額繳交醫療保險費
2、合作醫療指定醫療機構就醫;
3、參保人在備案醫療機構就醫發生了住院醫療費用,并先行支付現金,且保存有關單據和資料。
辦理材料
所需材料:
出院證、正式發票、費用清單、戶口本、身份證、農村合作醫療證。
1、門診報銷攜帶資料:門診發票、合作醫療證歷本(或病歷)。
2、住院報銷攜帶資料:住院發票、合作醫療證歷本(或病歷)、費用明細清單、出院小結、其它有關證明。
3、門診特殊病報銷攜帶資料:門診發票、特殊病種合作醫療證歷本。
4、辦理特殊病種攜帶資料:特殊病種門診治療建議書,合作醫療證歷本、病歷、有關化驗報告單、照片二張。
農村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1、床位費:鄉鎮衛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醫院最高15元/天。
2、藥品費:執行《江蘇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凡目錄以外的藥品不予報銷。
3、檢查費:最高限額600元。
4、治療費:300元以內按實計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納入報銷范圍。
5、手術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計算。
6、輸血費:危重疾病搶救或手術所發生的輸血費用(限額500元)納入報銷范圍,其他輸血費用不予報銷。
7、材料費:最高限額2000元。(凡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規定不予報銷的項目不納入報銷范圍)
辦理流程
參保者出院后,將經患者本人簽字或蓋章的住院發票、出院記錄、費用清單、轉診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繳本鄉鎮合管所,經審核后集中統一送交市農保業務管理中心。
報銷比例標準
核后可報醫藥費分段按比例(35%—70%)結算補償金額,每人每年度補償金額累計最高為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