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黨內監督在黨和國家各種監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饵h內監督條例》的頒布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政54年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甚至還是國際共運史上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下面是小編跟大家分享的最新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學習心得體會,歡迎閱讀。
在當前深化改革、發展的新形勢下,如何使我們黨始終保持其先進性,充分發揮共產黨人的先鋒模范作用,加強黨內監督,顯得尤為重要。黨內監督條例的出臺,是與時俱進的產物。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好條例,是我們共產黨人的首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黨內監督制約機制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核心。
中國共產黨自1921年建立以來,在歷次黨的會議和文件中都提出過監督問題并做了一些黨內監督的規定,但是與這次黨內監督條例相比,顯得層次低、不系統、不規范、操作困難。實踐證明,制度的可行性、規范性和約束力,決定著監督工作的質量和效果。沒有規矩,難成方圓。加強黨內監督,沒有制度就難以監督。單靠以往提倡怎樣做,很顯然,已造成了一種軟弱的監督局面。要保持黨的先進性,核心就是要加強黨內監督,就要有一套監督體系,使之規范化、制度化,形成比較完備的互相配套、互相制約、互相提高、有章可依、便于操作的黨內監督體系。中國共產黨人在總結了建黨83年來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適應改革、發展的新形勢需要,為確保黨的先進性這一顯著特點,制定了科學完整的黨內監督體系,解決了長期以來黨內監督的薄弱環節。條例第三章是重點,用了十節的篇幅,分別對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巡視、談話和誡勉、輿論監督、詢問和咨詢、罷免或撤換要求及處理等十個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這些規定,填補了過去黨內監督方面的缺陷,形成了相互配套、科學、嚴密的黨內監督體系,使黨內監督有了堅實的制度保障。可以說,黨內監督條例的出臺,給我們共產黨人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只要我們認真學好條例,重在落實,就能夠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永葆共產黨人先進性的本色。因此,黨內監督條例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核心。
二、強化對權力的監督,特別是對一把手的監督,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關鍵
保持黨的先進性,關鍵在于對黨組一班人的監督,特別是對班長的監督。一級黨組織,一把手尤為重要。按他所處的位置,他的所作所為,對全局工作影響重大。記得山東省貪官、原泰安市委書記胡建學在反省其犯罪的原因時說過:到我們這一級別的干部就沒人管了。廣西省貪官、原玉林市委書記李成龍也坦言:我的權力太大,稍不注意,權力就會轉化成金錢,監督機制對我來說形同虛設。實踐證明,沒有監督的權力往往導致腐敗。沒有強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像胡建學、李成龍這樣的人走向犯罪是不可避免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往往都掌握著相當大的權力,如果權力使用不當,必然會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重大損失,敗壞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必須要有切實可行的監督制約機制,才能有效防止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甚至貪贓枉法、腐敗變質,特別是對一些有權管人、管錢、管市場的重要崗位、敏感部位以及關鍵人員,實行有效監督,防微杜漸,這是黨內監督的重中之重。黨內監督條例以黨規的形式確立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即一把手,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遏制權力濫用和權力腐敗、保持黨的先進性的富有膽識的重大決策。黨內監督條例針對一把手的監督問題,強調主要領導干部要自覺接受監督,并規定了一系列的監督和制約措施。為把黨內監督落到實處,黨內監督條例還明確規定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都有權監督一把手。黨內監督條例第二章規定,各級黨委、黨委委員、紀委、紀委委員、黨員和黨代會的代表,都有權按照條例的規定對領導班子的成員特別是一把手進行監督。第四章的監督保障中又規定了責任追究制度,對檢舉、控告黨員、黨組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經查證屬實的,給予表揚或獎勵;對打擊報復監督者,依紀依法嚴肅處理。這些規定,從制度上保障了黨內監督的有序進行,對于接受黨內監督,減少權力腐敗,必將起到積極的作用。我們一定要在工作中認真抓好落實,以求真務實、公開公正的態度,自覺接受黨內外的監督,使監督不流于形式。
三、發揚黨內民主,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重要保障
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是黨內監督的基礎,也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重要保障。早在延安時期,民主人士黃炎培就歷朝歷代跳不出“建立?興盛?衰亡”這個周期率問題同毛澤東同志探討。毛澤東同志肯定地回答:我們共產黨人找到了解決周期率的最好辦法,就是民主。鄧小平同志明確指出:無論黨內監督和黨外監督,其關鍵都在于發展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發揚黨的傳統作風。黨的民主集中制是發揚黨內民主的制度保證。實踐證明:沒有廣泛的民主,就不會有正確的集中;沒有高度的民主,就沒有高度的集中。事實上,發揚民主的過程,也就是實行黨內監督的過程。只有發揚黨內民主,才能增強各項工作的透明度,而這個透明度正是我們需要的監督過程。黨內監督條例的核心章節第三章監督制度一章明確規定:黨的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并根據黨性、國情,規定了發展黨內民主的具體措施和要求。第三章第四節單列了民主生活會,規定:黨組織應當堅持和健全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要按照規定開好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要切實保證質量。民主生活會的主題要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針對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民主生活會上反映的情況和整改措施要及時在一定范圍內通報。黨員有權了解本人所提意見和建議的處理結果。上級組織認為下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不符合規定要求,可以責令重新召開。為了確保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黨內監督條例明確規定,凡屬方針政策性的大事,凡屬全局性的問題,凡屬重要干部推薦、任免和獎勵,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這些規定,對于增強主要責任人發揚黨內民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自覺性,具有重要意義。
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我們黨保持先進性是十分重要的,我們要在學好條例的同時,在落實上狠下功夫,切實增強接受黨內外監督的自覺性,主動接受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的全方位監督。同時,還要教育全體黨員干部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自覺履行黨內監督職責是每個黨員的權利和義務,都要恪盡職守,以對黨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榮譽感去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只有這樣,我們的黨才能興旺發達,我們的國家才能繁榮昌盛,我們的人民才能安居樂業。
今年2月,黨中央公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干部嚴格遵照執行。通過參加市紀委舉辦的《條例》專題講座和工委組織的市直機關兩個《條例》培訓班的學習,使我對兩個《條例》有了一定的認識,就學習和領會“兩個條例”精神實質,談點自己的認識和體會:
一、對兩個《條例》的理解和認識
兩個《條例》的實施,是我黨理論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堅持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體現了黨內民主,加強了黨內監督,保障了黨的權利和先進性。兩個《條例》作為黨內加強紀律建設的配套措施,內容上是互相補充、互相配合的,總的共同點就是要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黨的法規和制度建設,又各有特點、各有側重。黨內監督條例側重于事前監督,監督對象是各級領導機關、領導干部和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紀律處分條例側重于事后的處理,適用范圍主要是違犯黨紀,應該受到紀律追究的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這是一個不同的地方。還有一個不同的就是兩個條例的依據和發源有所不同。黨內監督條例總章規定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的黨章制定本條例,依據是按照黨章。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按照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際來制定的。
1、對《黨內監督條例》的認識。
黨內監督不是一個新問題,黨內制定一個黨內監督的規范性文件,是黨的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黨內外強烈的呼聲。首先,制定這個條例是全面推進黨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們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這個條例的制定,表明我們黨在制度建設上有了新的進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這個條例是我們嚴肅黨的紀律、強化監督制約體制的需要。在我們黨的建設中,要提高全黨的整體素質,要規范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領導行為,要保持黨的先進性,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實現黨員的自覺性和組織監督制約相統一,要在全黨提高自覺性的基礎上,依法治黨。第三,制定黨內監督條例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們黨內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的形勢還很嚴峻,黨風不正和腐敗現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體制上的弊端、監督不力和紀律松弛這些方面。這個條例的出臺,是我們黨風建設的需要,是制度建設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黨內監督不是一個新問題,黨內監督條例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建設、領導機制和執政方式有了新的進展的情況下,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效率的歷史性和必然性的產物。從黨的歷史看,特別是執政以后,重視黨內監督問題是我們黨一貫的思想,三代黨的領導人十分重視這個問題,指出要加強黨內思想教育,從國家制度和黨的制度上做出適當規定,便于對黨組織和黨員進行嚴格的監督。黨的十屆四中全會做出了加強黨的建設的重大問題、提高完善黨內監督和制定黨內監督條例的決定。監督條例的出臺,順應新時期下黨的建設的新形勢和新情況,對加強黨的建設和執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
2、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認識。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經過修訂以后,內容更加全面和具體,本著落實“三個代表”思想與時俱進的精神,結合了新的形勢,堅決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把我們黨以往紀律處分方面的一些規定進一步條例化、規范化、具體化。新的條例經過實踐并修改以后,對違紀的界限更加清晰,違紀的定性更加準確。明確指出了作為一個黨員,一個黨員領導干部,應該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該做的,將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新條例中,很多條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規的銜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現矛盾和抵觸。如涉及到“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對失職、瀆職人員的認定,都考慮到國家法律的規定,并具體明確了違反黨紀后接受處分的流程以及紀律處分和法律制裁之間的界限和操作規程,使紀律處分條例在實踐中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條例堅持了從嚴治黨,黨員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針對社會反應必須嚴懲的一些違紀行為,如黨員從事有償服務、重婚、包養情婦等行為,從嚴從重處理。但條例同時注重保護每一個普通黨員的權利,強調在定性量紀上對黨員的處理要定性準確、證據充實,從事實出發,辦成鐵案,強調在程序上保護受處分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和批準,對于擴大黨內民主生活具有深遠的意義。
十八大以來,以為黨中央領導集體以踏石有印、抓鐵有痕的信心決心恒心踐行著“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莊嚴承諾。全面從嚴治黨列入“四大戰略”,黨的建設發展提上新高度和新境界,全黨由內而外煥發出了新的蓬勃生機與活力,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多年、執政中國60多年的實踐成果、理論成果、思想成果。
作為一個擁有8800多萬名黨員的世界第一大黨,作為一個領導13億群眾的最堅強執政黨,作為一個歷經風雨飄搖依然初心不改砥礪前行的核心領導,中國共產黨的風雨歷程本身就是一部波瀾壯闊、艱難曲折的奮進史。盡管今日之中國共產黨,已經創造了歷史上、當今國際上所有政黨都無法創造的輝煌成績,但是,中國共產黨始終保持著居安思危“溫水煮青蛙”的憂患意識,“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曾一針見血地指出:“黨面臨的最大風險和挑戰是來自黨內的腐敗和不正之風!边@一精準論斷,既是對黨的優良傳統的繼承和發揚,同時也是立足當前形勢,作出的精確把握。
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第七屆重要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報告》中說道:“可能有這樣一些共產黨人,他們是不曾被拿槍的敵人征服過的,他們在這些敵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稱號;但是經不起人們用糖衣裹著的炮彈的攻擊,他們在糖彈面前要打敗仗。我們必須預防這種情況!痹谛轮袊闪⒊跗,曾經不怕槍林彈雨的共產黨人,也有面臨“糖衣炮彈”無從抵御的風險,如果黨內監督乏力,那么這種風險就將變成現實,侵蝕黨的執政根基、損害黨內團結、貽害黨的發展。
站在今天新的歷史條件下,“糖衣炮彈”依然是對共產黨人最大的威脅和挑戰!案瘮∈巧鐣玖。如果任憑腐敗問題愈演愈烈,最終必然亡黨亡國!卑腰h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到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既是保持黨肌體健康的內在要求,也是不斷增強黨的戰斗力、凝聚力、影響力的必然要求。黨內監督作為管黨治黨的“緊箍咒”,不僅要時時念、處處念、事事念,而且還要根據客觀形勢發展變化不斷加以調整完善、鞏固強化。事實證明,“緊箍咒”越牢固,黨風政風就會越清朗,民心民意就會更凝聚,實現“中國夢”就會有源源不斷的活水源泉! ∽渣h的十八以來,黨的發展建設不斷取得新突破、開辟新天地,黨內監督的力度、深度、廣度都在不斷“升級”。發揮利器作用,巡視工作越加規范;創新組織制度,推進紀檢機構全面派駐;加大問責力度,推動“兩個責任”落實。這些黨內監督體制機制的創新,構成了從嚴管黨治黨的新的坐標體系,符合黨在新時期的建設發展需要,符合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自2004年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來,走過了12個春秋,為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純潔性作出了不可磨滅的歷史性貢獻。但是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以及黨面臨的各項艱巨任務和嚴峻挑戰,黨內監督亟需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十八屆六中全會將修訂《監督條例》,是黨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生動實踐,是黨監督管理制度體系的再度創新,是順應發展、順應民心、順應使命的必然之舉!捌埲招,日日新,又日新。”只有不斷適應和強化新形勢對于黨的發展建設的需要,才能為黨開創國家和民族偉大事業提供堅強而有力的保障。
預備黨員轉正決議范
時間:2024-04-23 08:0:39預備黨員轉正決議四篇
時間:2024-04-23 08:0:39最新預備黨員轉正支部會議
時間:2024-04-23 08:0:57黨支部通過預備黨員轉正決
時間:2024-04-23 0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