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者,是指經過一定選拔程序被各街鎮社區工作者服務站錄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區為基本服務區域,為居住在小區內的各類人群提供各類公共服務(協同治理)與其他公益服務的專職工作人員。目前我們所說的社區工作者一般指的就是居委干部。社區工作者工資待遇目前跟大學生村官相差不多,各省市、各區縣的工資待遇并不相同。那么昆明社區工作人員工資待遇標準是怎么樣的?社區工作人員有沒有編制呢?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昆明社區工作人員的待遇標準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錄用的工作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由各社區居民委員會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招聘人員待遇為2500元?人?月(包括工資待遇和個人應當承擔的社會保險)。單位按照相關政策為個人購買養老、工傷、生育、失業以及醫療保險。人員經費由官渡區財政承擔。
招聘條件及對象
基本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
身體健康,具有一定的語言文字表達、組織和協調能力;
截止2016年6月30日,年滿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出生日期在1976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之間),年齡條件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31日;
必須具有社會工作專業、社會學專業、心理學專業、心理健康教育專業、心理咨詢專業、心理咨詢與教育專業、城市和社區管理專業、公共事務管理專業、企業管理專業、企業經營管理專業、漢語言文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取得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
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曾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辭退的;
現役軍人;
在校學生;
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