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那么北京失業保險領取標準有哪些規定,北京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呢?本文為你介紹關于北京失業保險的相關信息。
•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檔案在戶籍地(或常住地)在本街道社保所,辦理了失業登記手續,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失業人員: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納失業保險費義務滿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提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除名或者開除的;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
•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資料
1、戶口簿(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復印件)(原件、復印件1份)
2、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原件、復印件2份)
3、就業失業登記證(若沒有此證,還需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一張)(原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1份)
5、職業指導培訓卡
6、終止、解除(聘用)勞動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個體工商戶或企業的注銷證明、中止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聲明或者其它失業前身份證明
7、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
8、職業資格證(有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復印件1份)
9、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人)(原件、復印件1份)
10、城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原件、復印件1份)
11、初次進京的隨軍家屬提交的有關身份證明材料(初次進京的隨軍家屬)(原件,復印件1份)
12、符合發放失業保險金要求的銀行卡(或存折)(選擇銀行卡的需要一份對賬單。)(原件、復印件1份)
流程
1、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聘用關系)或個人委托存檔人員與存檔機構終止(中止)存檔關系之日起60日內,本人持上述材料到街道社保所辦理失業登記和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2、失業人員辦理完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后,次月17日失業保險金市局統一發放完成。
•北京失業保險金多少金額
一、失業保險金調整后的標準: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36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63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590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617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645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1536元發放。
二、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標準為1372元。
三、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自2018年9月1日起執行。
四、在2018年9月1日前,對已經辦理了領取一次性失業保險金手續的人員,不再補發。
•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
城鎮戶口
1、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一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農村戶口
1、累計繳滿1年,可以領取1個月失業保險金;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一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內,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保險領取是沒有次數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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