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①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③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具體領取標準如下。
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屬于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原因包括:
①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②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③勞動合同期滿終止
④事業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被事業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⑤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
⑥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
1、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蘭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11濰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08烏魯木齊失業金領取條件及
時間:2024-04-16 01:0:06紹興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時間:2024-04-16 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