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2020廣東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關于失業補助金申領人員條件:
廣東省失業補助金申領人員范圍為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其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人員是指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關于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
廣東省失業補助金分參保1年以上、參保不滿1年兩檔,按各地市確定的發放標準執行。在核發失業補助金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其參保繳費時間按一年以上處理。
關于如何申領失業補助金:
符合條件人員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過線上渠道或到各市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服務大廳申領失業補助金。
關于申領失業補助金要提交的材料:
符合條件人員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就可申領失業補助金,無需提交任何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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