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生育保險新政出臺,超出目錄藥品不能報銷
東莞生育保險新政策本月實施以來,一大波“準媽咪”在市內各定點醫院里,辦理了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手續。不少人已享受到了產前檢查費報銷的新待遇。記者昨日從市社保部門了解到,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醫療費用,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孕、產婦的生育醫療費用如果超出上述規定,是不能報銷的。因此,“準媽咪”們產前檢查報銷金額會存在高低不一的現象。
產前檢查報銷金額各不相同
陳女士日前在東城醫院門診做了就醫確認后進行產前檢查。她的產檢醫療費用總額187.72元,生育統籌支付也就是社保報銷金額為163.72元,即需自費24元。其實,按照新政,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可100%報銷,陳女士自費的24元為超過目錄、標準之外的部分,所以不能報銷。
懷孕37周的劉女士,享受的報銷費用就沒有那么“著數”。辦理了就醫確認手續后,劉女士在企石醫院門診部做了產前檢查,醫療費用總額為192.35元,生育統籌支付即社保報銷僅有77.85元,需自費114.50元。
同樣都是產前檢查,怎么報銷的金額會高低不一呢?對此,市社保局通過官方微信公眾平臺解釋稱,產前檢查報銷比例高低不一,原因在于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醫療費用,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和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如果孕、產婦的生育醫療費用超出了上述規定,就不能報銷。
生育保險新政剛剛開始實施,對于一些“新手孕媽”來說,新政突然降臨,不知道應該先做什么?市社保局在“東莞社!蔽⑿殴娖脚_提醒,孕婦確認懷孕后應先到計生部門(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等)進行計劃生育登記。只有計生部門的計劃生育登記數據已傳輸到社保局,才可以在醫院進行就醫確認和報銷。
生育就醫確認生效后,參保人在已確認的定點醫院產檢或分娩住院的,須主動出示社?(或身份證)及《東莞市生育保險就醫確認申報表》第二聯,并通過社?艽a驗證后,才能在定點醫院完成生育醫療費用現場結算報銷手續。
生育津貼浮動性較大
新的生育保險制度改變了原來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按一次性定額支付的方式,改為生育醫療費用按實際醫療費用核付、生育津貼結合月平均工資及假期天數計發。按照規定,生育津貼按照參保人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適齡本市戶籍城鄉居民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因此,生育保險新制度相比原來的政策,生育津貼部分的彈性會較大。
算筆賬
月入5000元順產后生育津貼拿1萬6千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順產的,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扎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扎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
例如,王小姐所在單位月平均工資是5000元,她順產休了98天的產假,那么她將獲得5000元/30×98天=16333.33元津貼。
對比以前
原來的生育保險制度實行的是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均按一次性定額支付,經產道分娩是2000元醫療費用,生育津貼為1500元,獨生子女津貼800元,男職工假期工資津貼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