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指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是計算應繳納養老保險金額的基數,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般是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具體繳存基數規定依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常州社保基數 | ||||||||
類型 | 最低繳費基數 | 最高繳費基數 | 單位承擔比例 | 個人承擔比例 | 單位最低金額 | 個人最低金額 | 單位最高金額 | 個人最高金額 |
基本養老保險 | 2940 | 18171 | 19% | 8% | 558.60 | 235.20 | 3452.49 | 1453.68 |
基本醫療保險 | 2940 | 18171 | 8.0% | 2.0% | 235.20 | 58.80 | 1453.68 | 363.42 |
失業保險 | 2940 | 18171 | 0.50% | 0.50% | 14.70 | 14.70 | 90.86 | 90.86 |
工傷保險 | 2940 | 18171 | 1.50% | ? | 44.10 | ? | 272.57 | ? |
生育保險 | 2940 | 18171 | 0.80% | ? | 23.52 | ? | 145.37 | ? |
大病醫療 | ? | ? | ? | ? | ? | 5 | ? | 5 |
殘保金 | ? | ? | ? | ? | 29.17 | ? | 29.17 | ? |
小計 | 905.29 | 313.70 | 5444.14 | 1912.96 | ||||
合計 | 1218.99 | 7357.10 |
1、本市戶籍或外地非農業戶籍
2、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3、社會保險賬戶在常州市
4、社會保險賬號處于暫停參保狀態的靈活就業人員
本地戶口員工:
1、首次參保所需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勞動合同書、《常州市職工錄用備案登記表》、《常州市職工錄用備案花名冊》、《常州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申報表》。
2、續保所需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個人社保編號、勞動合同書、《常州市職工錄用備案登記表》、《常州市職工錄用備案花名冊》、《常州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申報表》。
外地戶口員工:
1、首次參保所需材料: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有就提供,沒有就不需要提供)、勞動合同書、《外來勞動力職工錄用備案登記表》、《外來勞動力職工錄用備案花名冊》、《常州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申報表》。
2、續保所需材料: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有就提供,沒有就不需要提供)、個人社保編號、勞動合同書、《外來勞動力職工錄用備案登記表》、《外來勞動力職工錄用備案花名冊》、《常州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變動申報表》。
一、補繳時應由補繳人員的單位向市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補繳申請,填寫《常州市用人單位職工補繳社會保險費審核表》,并提供能證明補繳職工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工資清單、勞動合同書、考勤表、錄取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材料),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及補繳職工補繳起始時間的單位營業的工商證明材料和單位演變情況說明,補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1995年底前的補繳費年限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定,1996年1月1日后的補繳費年限由市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同時為其辦理補繳費手續;
三、補繳比例按歷年繳費比例確定,補繳基數按補繳各年度的繳費基準數確定。
四、常州市區參保單位為其員工補繳2010年6月30日之前的養老保險須在到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請手續;2010年7月1日起的須在所屬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請手續。(時間僅供參考)
五、社保補繳分年度內補繳和跨年度補繳;年度內補繳在區社保中心,跨年度補繳在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