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規定,常州市將從今年7月1日起調整7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以下簡稱當期繳費年度)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其中市本級統籌區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辦法如下: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參加企業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以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但人均月繳費基數不得低于2900元;職工以本人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但月繳費基數上限不得高于15446元,下限不得低于2900元。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分15446元、5149元、3089元和2900元四檔,當期繳費年度內上述參保人員可以在上述四檔基數中任選一檔繳費;參加市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的,當期繳費年度月繳費基數為2900元。溧陽市、金壇區、武進區近期也將根據省、市規定調整本地區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