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2020年度(7月至2020年6月)南京市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6842元,下限為3368元。
南京用人單位及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南京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南京市五項社會保險采用統一的繳費基數。職工當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繳費基數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即上一自然年度工資性收入總額除以實際發放工資月數)。工資性收入總額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部分組成。
根據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水平,南京市每年度確定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對職工工資收入超過繳費基數上限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對職工工資收入低于繳費基數下限的,按下限確定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新招職工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當年度繳費基數。對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的,按照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