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媽媽懷孕了,都要向公司申請放產假,那么,宿遷2018年產假多少天?具體詳情,可見下文。
據小編了解,宿遷2018年產假和以前一樣,宿遷的媽媽們只有128天產假,但早有細心的人發現江蘇省有“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江蘇婚假、產假和護理假”這一規定。這就意味著,如果加上周末,或遇上“五一”、國慶、中秋等法定節假日,媽媽們就可以延長產假的天數了。宿遷2018年產假多少天?
宿遷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及生育津貼一覽
市民來電反映:宿遷市女職工生育津貼是否是產婦產假最低工資。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您好,生育津貼是職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產假或休假天數計發。計發基數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職工產假或休假天數按《江蘇省生育保險規定》第十八條執行。生育津貼低于職工產假或休假前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高于其產假或休假前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我市最低繳費基數為2550元。
江蘇生育保險待遇、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介紹
生育保險待遇
主要有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
1、生育醫療費用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生育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職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享受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職工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分娩、流產、引產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為其連續繳費不足10個月的,職工生育醫療費用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職工參保地規定的生育的醫療費用標準的50%享受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
職工未就業配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應當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享受相關醫療待遇,生育保險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