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發放標準及計算方式
生育生活津貼的標準是該年度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如員工所在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產假期間應當按規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女職工應當得到的生育保險其他待遇,也應當由單位承擔。
無錫市生育保險金=生育生活津貼+生育醫療費補貼;
生育生活津貼=繳費基數×產假時間,生育醫療費補貼是統一的3000元。繳費基數每個人都不一樣的,按照繳納的醫療保險基數算的,有上限的,上限是7300多一個月吧!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醫療補貼)。產假時間,正常是3個月,晚育(25歲以后)加1個月,剖腹產再加半個月。
無錫市生育生活津貼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三)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按1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除了按正常的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外,還可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一)難產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二)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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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生育保險金領取發放方式:
一、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職工
1、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有關費用,按生育保險規定劃卡結算。
2、享受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費的生育(流產)女職工,出院后的次月,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稱市社保中心)直接將生育津貼撥付給女職工單位;一次性營養費直接打入女職工社會保障卡內。
二、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失業女職工、男職工配偶
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醫療費,先由個人墊付,生育后6個月內,攜帶有關材料,到市社保中心進行審核。
無錫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X假期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