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類型。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線也即貧困線。對達到貧困線的人口給予相應補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做法。那么2018年杭州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什么?杭州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條件流程有哪些?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讓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15號)精神,現就我市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機制
2017年11月1日起,將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以及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范圍內,原困難群眾市級補貼對象的價格補貼98元固化并納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下簡稱低保標準),低保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917元;富陽區、臨安區低保標準分別調整為917元、780元,桐廬縣、淳安縣和建德市低保標準調整為734元。該標準執行至新的低保標準公布之日止。
2018年1月1日起,低保標準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脫鉤,與全市上年城鎮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掛鉤。低保標準按不低于城鎮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0%測算,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根據每年消費支出變化及時調整并向社會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掛鉤后的標準分三檔執行,第一檔為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以及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按公布的低保標準的100%執行;第二檔為臨安區,按不低于85%執行;第三檔為桐廬縣、淳安縣和建德市,按不低于80%執行。
二、建立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定期生活補助制度
2017年11月1日起,本地戶籍家庭(含原市級困難家庭、區級困難家庭)扣除剛性支出后,未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標準2倍(含)以下(最高不超過最低工資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區、縣(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規定的,可作為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申請有關專項社會救助。其中,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以及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范圍內的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每人每月發放74元定期生活補助(原困難群眾區級補貼對象的價格補貼停止發放),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可參照執行。
三、明確資金來源
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按原渠道列支,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定期生活補助資金參照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渠道列支。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實施。前發文件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前發《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杭政函〔2016〕98號)同時廢止。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8:0:15廣安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6:0:08宜賓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7:0:09南充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