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類型。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線也即貧困線。對達到貧困線的人口給予相應補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做法。那么2018年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什么?深圳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條件流程有哪些?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辦事說明:從2018年1月1日起,深圳市低保標準將調至每人每月1070元。近年來我市連續四次調高低保標準,分別從510元,620元調至目前的每人每月800元,調整低保標準處于國內大中城市領先水平。
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我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根據《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2018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通知》(粵民發〔2018〕74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深圳市從2018年1月1日起,將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900元提高至1070元,低收入居民社會救助認定標準相應提高至1605元,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金標準相應提高至1712元。2018年1月1日起至今納入我市低保救助范圍的困難群眾,按實際低保月份計補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差額。以上所需資金按原資金渠道列支。
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低收入困難群眾的關懷,各區(新區)民政和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此次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調整工作。各級民政部門要摸清保障對象底數,抓緊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收入居民等社會救助對象的審核、審批工作。各區(新區)財政部門要及時撥付所需資金,確保資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保障對象手中。同時,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提高社會救助工作的效益,使我市低收入困難群眾生活得到切實的保障。
一、申請條件
具有本市戶籍的居民,其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當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
(二)戶口簿及家庭成員身份證;
(三)家庭成員的有效收入證明;沒有收入的,應當提供失業證、學生在讀證明、殘疾人證或者街道勞動管理機構出具的無工作證明;
(四)家庭財產(收入)申報說明及承諾書。
三、受理機構:
各區各街道辦事處
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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