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注: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回戶籍地申請。)
福建省市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可現場填寫)
3.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可現場辦理)
外地戶口需提供
常規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可現場填寫)
3.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可現場辦理)
同時需以及下方材料之一
1、居住證
2、一年以上的福州社保繳納憑證
3、大學生可提供學校開具的在校證明
(注:未滿16周歲的外地戶口兒童必須提供居住證,否則需回戶籍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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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6周歲兒童需提供
1、沒有身份證可提供戶口薄
2、沒有戶口薄的可提供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
3、監護人身份證
(注:辦理需監護人陪同,如委托他人陪同需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證以及監護人委托書)
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還需提供
1、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證明
2、本人的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
1、預約
2、申請
預約辦理后,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帶好材料前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3、審核
審批人員對受理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簽發,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簽發
4、發證
申請人持《受理回執單》到發證窗口領證,也可申請由郵政快遞公司將證件寄達申請人。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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