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以下一項即可
1、天津戶籍
2、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居民
3、屬于在我市就業連續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4、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非本市戶籍大學生
津戶籍辦理材料
年滿16歲:身份證
未滿16歲:除提交身份證(無身份證的應當提交戶口本原件)外,應由其一方監護人陪同,并提交該監護人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以上材料外,陪同人還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托書原件;
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身份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證明。(證明信函請在所屬單位領取、如果您不清楚自己是否屬于備案人員,可以提前詢問貴單位人事部門)
非津戶籍辦理材料
1、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證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證原件,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證原件
2、在我市就業連續一年以上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證原件,本人自申請當月前連續繳費一年的且加蓋公章的 “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可以網上打印)
3、在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讀的大學生,需提交居民身份證原件,本人所在學校開具的加蓋公章的學生“在學證明”。(公章應與所在院校在我局備案的印章一致)
4、本市戶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戶籍配偶、子女、父母,需提交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的本市戶籍直系親屬身份證原件和相關親屬關系證明材料,配偶關系交驗結婚證、子女關系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系提交其本市戶籍子女出具的書面說明。
1、預約
2、受理
3、審批
4、制證
5、領證:可個人自取或免費EMS快遞
溫馨提示:
1、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手續。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2、公民領取普通護照后,應當在持證人簽名欄簽署本人姓名。
3、中國公民在國外申請護照、證件,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頒發。
4、護照有效期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兩種。針對普通護照持有人不同年齡,規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滿16周歲的人員申領普通護照有效期為5年,16周歲以上為10年,同時取消了護照延期的規定。
5、申請人所持普通護照失效,重新申請普通護照的,應當為其辦理曾持照加注。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內
收費標準:首次申請160元/本;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服務大廳:河北區壽安街19號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 9:00至16:00
濱海新區公安局出入境服務大廳:
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響螺灣迎賓大道與集華道交口光耀東方廣場輔樓(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樓服務大廳:鼓樓西街515號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務大廳:河西區利民道65號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務大廳:河北區金庭道65號
天津公安出入境濱海高新區服務大廳: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產業區開華道20號智慧山B座
鼓樓、利民道、金庭道和濱海高新區服務大廳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2:00 13:3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2:00 13:30至16:00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8:0:15廣安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6:0:08宜賓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7:0:09南充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