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工資就是生育生活津貼
根據《上海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城鎮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包括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其中,生育生活津貼可以理解為小伙伴們口中所說的“產假工資”。
參加本市城鎮生育保險且符合生育生活津貼領取標準的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其生育生活津貼的享受標準取決于:
1、生育生活津貼享受期限(即產假天數)
2、生育生活津貼計發標準(根據生育婦女繳費情況核定,所需資金由本市城鎮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產假天數享受情況相信大家都比較了解,小編不再贅述,下面主要來聊聊繳費情況如何影響生育生活津貼計發標準。
從業婦女繳納城鎮社保累計滿一年
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發,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單位補差。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發,但低于生育生活津貼最低標準的,按最低標準計發。
從業婦女生產或者流產前12個月內變動工作單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貼按照其生產或流產前12個月內所工作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加權平均數計發。
生育生活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前工資標準(生育或流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性收入)的,由其生育或者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予以補差。
從業婦女繳納城鎮社保累計不滿一年
月生育生活津貼按最低標準計發。2009年起,生產或流產的生育婦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最低標準按2892元計發。
延伸閱讀:二胎產假政策規定
為了保護女職工權益,國務院頒布了《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其中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但是生育二胎時,產假有變化。
生二胎產假比生第一胎少:
1、根據國務院出臺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要求: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那么,符合政策“單獨”生二孩的也能享受晚育假嗎?
計生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雙獨”還是“單獨”生二孩的,都不會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產假,不再延長30天。同樣,男方也沒有護理假了。
生二胎仍然可享生育津貼:
1、不管你是生第幾個,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有“準生證”的,費用都可以報銷,報銷標準都一樣。
2、根據現行生育保險政策,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女職工,在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只要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不間斷正常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就可以報銷生孩子的費用。雖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貼,但因為生育津貼是與產假時間掛鉤的,這就意味著,生二孩的女職工會少30天的津貼。
3、60天晚育假是獎勵,二胎沒法享受。因此總的來說二胎時有產假的,只是比首胎的產假天數要少。
生二胎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算?
1、《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女性的產假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產假工資規定。
2、但是,你了解產假工資是如何支付的嗎?
如果你所在單位沒有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那么你的產假工資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當然各單位企業給女職工發放的產假工資會依據各地區規定和本單位或企業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國家規定產假工資應不低于職工基本工資。
生二胎休產假時的工作怎么辦?
1、不管你準備何時休產假,最好事先把手頭的工作做一個妥善的安排。你的上司一定不希望某天上班突然聽到你撇下做了一半的工作緊急生產的消息。
2、列一份工作明細表,確定你的工作代理人,如果你的代理人不止一個,可以與上司討論一下合適的人選及分工。提前一段時間與代理人交接工作,這并不意味著你要馬上把工作交給別人做,而是讓你的代理人對你的工作內容和流程有一個熟悉和適應的過程,以及在你出現緊急生產狀況時,可以隨時進入工作狀態,接替你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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