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級別
共27級領導分10層
依據《公務員法》第十六條,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分為十層: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另據《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規定》,公務員職務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級別由低至高依次為27級至1級。
前副省級干部趙智勇擁有經濟學博士學位,據有關規定,即使降級為科員,也可能是主任級科員,對應的最高級別為16級,最低為22級。而他原來的職務是副省級,并且2002年就已經達到這一職務。省部級副職對應的級別是6級至10級,12年來,趙智勇的原級別至少應該是8級公務員。
他的降級處理并未全面公開,也可能直接降到科員級別(18級到26級),如果這樣的話,他的級別至少降了10級,最多可以連降18級。
而此前媒體解讀的“連降七級”應該是從領導職務第四層次???省部級副職直接貶為“科員”,解除了領導職務,貶到領導最低第十層鄉科級副職以外。
晉升時間
從科員到“正廳”大約25年
據2008年施行的《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晉升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副鄉科級職務兩年以上;晉升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三年以上。而晉升科員職務,應當任辦事員三年以上。
也就是說,從辦事員到“正科”,正常需要8年時間。
北京市委黨校2008年針對北京市優秀官員成長規律進行研究,調查了200名北京優秀局、處級官員樣本。這些優秀官員,都是用了大約11年從普通科員升至副處級。
什么是“干部”?在縣級干部序列中,提拔為副科級后,干部檔案就會從人勞局移到組織部,成為組織部管理的正式領導干部。
縣鄉體系里的干部有四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正處級,這個四層金字塔的頂端只有四五個崗位。
據中國社科院博士馮軍旗博士論文《中縣干部》,如果到了45歲還沒有被提拔為縣處級領導,仕途基本要終止了。
這期間,從副處到正處是最關鍵的階段,在正科級之后,要保證在4年左右升到副處,不然就會被落下。之后,如果能在三四年晉升為正處,那么再升為正副局的空間就較大。理想狀態,可能會在35歲左右升至正處。
外交部部長王毅1982年大學畢業,到了1989年,7年實現科員到處長的跨越。
在全國60余萬縣處級公務員中,其中只有6000人可以成為廳局級后備干部,一般來說,至少需要11年才能升到正廳局級。如果成為公務員時22歲,官至廳級就已經47歲了。
之后的升遷需要借助于“交叉鍛煉”。在全國4萬個廳局級干部中選出1000人作為省部級后備干部。
跨入省部行列,需要更快更年輕。2009年一份對時任31個省份黨委書記履歷的分析表明,他們初任地級市市委書記(或相當職務)的平均年齡為41歲,這要求他們在每一個層級都領先于同僚5~10年,才能保證在大概53歲時升至正省部級。
總體來說,全國科級干部有90萬人,想成為只有4萬個的縣處級干部后備人選,幾率小于4.4%。而從一個普通科員成長為一位正廳局級官員,大約需要25年。
據國家公務員局信息,截至2012年年底,全國公務員總數已達到708.9萬人,超過90%屬于科員及科員以下職務,有60%是在縣級以下政府機關。
我國行政級別的歷次調整
新中國成立后,長期施行的是人事干部管理體系,直到1988年政府提出建立公務員制度,1993年8月國務院正式簽發《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開啟公務員制度;2006年年初,正式施行《公務員法》。
新中國成立初期5類公務員職位:一類職務包括國家正副主席,正副總理等,一類為正副司局長、正副處長,一類為正副科長,一類為科員,一類為辦事員。1950年級別分為25級,2006年施行《公務員法》,級別變為27級,干部職位變成了10個層次。
新中國成立初期5類
據《中國人事管理工作實用手冊》記載,在新中國成立初期,新中國成立前參加工作的人施行供給制。職務分為五類,一類職務包括國家正副主席,正副總理等,高的月收入折合人民幣89.7元,低的55.31元;二類為正副司局長、正副處長,標準為32.2元;三類為正副科長,標準為24.68元;四類為科員和辦事員,標準為16.99元,五類為工人和勤雜人員,標準為16.53元。
1950年25級
1950年,政務院試行從到勤雜工的25級工資制,以小米為計算基礎。最高折合人民幣358.70元,最低為12.66元,相差28.33倍。
1955年30級
1955年,全部人員統一實行工資制,改為30級,北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為20.88元,最高標準為649.06元,相差31.1倍。
1993年15級
這個30級的體系到了1993年秋施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后,公務員級別變成了15級。
2006年27級
施行《公務員法》,級別變為27級,干部職位變成了10個層次。
晉升年齡
科級一般45歲遇“天花板”
近年,官員升遷要劃出年齡杠杠:副處一般35歲以下,副局一般45歲以下,副部一般55歲以下。
“文革”后,中國開始全力平反冤假錯案。大批老干部重返領導職位,干部群體出現年齡結構老化現象。
“現在各級領導班子歲數太大,精力不夠……要選一些年輕的身體好的同志來接班!编囆∑皆1979年7月指出!澳贻p化”以及后來的“專業化”成為選任干部的主導方向。
1982年2月,作出《關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決定》,規定“擔任中央、國家機關部長、副部長,省、市、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書記、省政府省長、副省長,以及省、市、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和法院、檢察院主要負責的干部,正職一般不超過65歲,副職一般不超過60歲。擔任司局長一級的干部,一般不超過60歲!
《1998~2003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強調干部年齡梯次配置。“中央、國家機關部委領導班子:由60歲左右、55歲左右、45歲左右的干部組成。領導班子中45歲左右的干部至少要有1名。部委正職中50歲左右的應該有一定數量!
《2009~2013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提出,“鄉鎮黨政班子以40歲左右的干部為主體,每個班子中至少有一名30歲以下干部,黨政正職中30歲左右的有一定數量;縣級部門領導班子以45歲左右的干部為主體,正職中35歲左右的有一定數量!
1978年我國正省部級以上精英的平均年齡為63.81歲,到了2003年,正省部級以上領導精英的平均年齡降到59.40歲。
據山東省委黨校黨建部副教授張書林的研究,目前我國科級職務以下的公務員占92%,只有8%的公務員是副處級以上職務!肮珓諉T晉升領導職務需求的無限性與黨政機關領導職務供給的有限性之間的矛盾,阻礙了公務員個人的發展空間,導致‘天花板’現象不斷出現!
由于一些地方在執行干部隊伍年輕化方針過程中,硬性規定干部超過40歲不能提拔為科級干部、50歲不能提拔為縣處級干部、55歲不能提拔為廳局級干部、科級和處級干部50歲都要退居二線等,這就大大提前了干部遭遇“天花板”的年齡關。在當下,通常情況下鄉科級干部遭遇“天花板”的年齡一般是45歲、縣處級50歲、廳局級55歲。
值得一提的是,被降級處分的趙智勇和張田欣,均已經在副省級崗位上任職多年,今年都是59歲。
晉升路徑
雙通道變成“單行線”
1982年大學畢業的昆明前市委書記張田欣,用了24年多升到副省級領導職位,已經是火箭速度,副省級干部做了近8年,被降為副處級???這是他25年前就已達到的級別。
以目前的公開信息看,張田欣和趙智勇的降級處理,已經了結。依據《公務員法》等法律規定,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6種。在兩年內,張田欣、趙智勇不能晉升,也不能漲工資。因為二人只是違紀,沒有達到違法,所以處理也只是黨內處分,沒有移送司法機關。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張田欣、趙智勇被連降數級,堵住了“官復原職”的漏洞。
據管理學彼得原理:在金字塔等級制度中,每個職工趨向于上升到他所不能勝任的地位。張田欣、趙智勇的升職及快速墜落,再度說明這一理論。
在我國,晉升意味著級別或職位的提升,待遇的增加和更大的成就感與責任感。這種公務員晉升制度通過以職務和級別的體系,形成了公務員職業生涯發展的雙通道。但這兩條“跑道”在現實中的重心還是職務。
對于非領導職務???巡視員、調研員等,已經成為大齡干部或者領導實職轉任或者晉升,變成解決待遇的“虛職”。
相比數量眾多的公務員,領導職位稀缺,使得大多數公務員缺乏晉升機會,從而產生各種矛盾。而直至目前,《公務員法》也僅針對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務進行了明確劃分,并未對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劃分作出明確規定,因此,職業發展渠道比較單一
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將設置5個職級,如果一名正科級別的鄉鎮公務員連續15年未得到提拔,可享受副處級干部待遇。比如,一名縣文化局局長或鄉鎮鎮長,一直未得到提拔,滿15后,雖然還當局長或鎮長,但可享受副縣長的工資待遇。記者從吉林省政府新聞辦等多個省份獲悉,《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下簡稱《意見》)日前已經正式下發,將正式實施。這一文件旨在打破鄉鎮公務員職務晉升空間小、待遇得不到提高、鄉鎮留不住人才的現狀。
《意見》提出職級晉升具體條件
《意見》提出,將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
根據《意見》,舉例說,辦事員任滿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員待遇;科員任滿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鄉科級、副主任科員滿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級待遇,正科級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處級待遇,副縣處級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處級待遇。
職級晉升后,可以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工資待遇,但工作崗位不變。比如,一名縣文化局局長或鄉鎮鎮長,一直未得到提拔,滿15年后,雖然還當局長或鎮長,但可享受副縣長的工資待遇。
規格高于正處級的縣區市例外
《意見》還對“任職年限”作出解釋,即指從晉升職級或正式任命職務之月起按周年計算,滿12個月為1周年。
《意見》還規定,“任現職級或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意見》還對實施職級晉升制度的機構范圍作出明確限定:縣(市、區、旗)和鄉(鎮、街道)機關和參公管理單位的在編人員。機構規格高于正處級的縣(市、區),其所屬黨委、政府工作部門等不列入實施范圍。比如,上海崇明縣、廣州市天河區一級政府就不屬于這個范圍。
釋疑
中國公務員從科員到縣處級升遷比僅4.4%
根據現行公務員法,國家實行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這意味著,“職務晉升”成為公務員個人職業發展、待遇提升的唯一路徑。
現實情況卻是,中國在職公務員隊伍中,逾60%在縣鄉兩級基層。基層公務員數目龐大,但供他們升職的領導職務卻有限,“僧多粥少”讓很多基層公務員待遇一直維持在較低水平。
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曾撰文表示,中國公務員從科員到縣處級干部的升遷比例僅為4.4%,從縣處級升為廳局級的比例更是低至1%。有的人工作幾十年還是副科長。
例如某省的一個縣,整個縣的正處級也就縣委書記、縣長、縣人大主任和縣政協主席幾個職位,鄉鎮或者縣教育局等縣直機關都只是科級單位。公務員通過升職來提高待遇,非常難,被稱為“千軍萬馬過獨木橋”。
這也導致近年來基層公務員隊伍人員不穩定,優秀人才流失嚴重的問題,引起了國家相關部門的重視。以江門為例,近五年來超過三成的鄉鎮機關公務員通過各種方式離開了鄉鎮基層機關。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認為,長此以往不利于中國政府的轉型。
【現狀:要收入攀職務】
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公務員法》已經提出,公務員職務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和其他待遇的依據。但時至今日,公務員工資改革收效甚微。
目前,公務員工資由職務工資、職級工資、工作津貼和生活補貼共同構成。其中,工作津貼根據職務津貼浮動,兩者占比達65%;職級工資占比25%,但職級卻跟職務相對應。
這意味著,公務員要增加收入,就得想方設法獲得職務晉升。職務高低成了與工資掛鉤的單一通道。
【職務10層職級27級】
據公務員法第十六條規定,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分為十層: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只在廳局級以下設置,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八層。
公務員除了其所任職務以外,還有級別,由低至高依次為27級至1級。國家級正職為一級;國家級副職為二級至四級,逐漸類推,縣處級正職為十二級至十八級,辦事員為十九級至二十七級。
【辦事員到正科至少“熬”8年】
據2008年施行的《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晉升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副鄉科級職務兩年以上;晉升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三年以上。而晉升科員職務,應當任辦事員三年以上。
也就是說,從辦事員到正科一般需要至少8年時間,而到正廳則需要約25年。
除了年限規定之外,圍繞領導職務的競爭依然激烈。700萬名公務員絕大部分是科員及以下職務。作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一項,公務員法明確規定,機關內設機構廳局級正職以下領導職務出現空缺時,可以在本機關或者本系統內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產生任職人選。
在東部某地一基層正科崗位競爭選任中,來自包括該科室在內的全機關競任者人數超40人,全都符合工作年限等職務升降規定中的條件。最終當選的只是其中一人,而其余落選的39人只好等待機關內再有正科職務空缺時方可競任。
【基層公務員將受惠】
曾有這么一個段子:“現在無精打采地向我們走來的,是基層公務員方隊。這是一支表面風光、內心彷徨、容顏未老、心已滄桑、成就難有、郁悶經常、比騾子還累、比螞蟻還忙的隊伍!倍巫与m然當不得真,但卻折射出了不少基層公務員的難處。
當前,基層公務員上升通道僅職務晉升一條,狹窄且激烈。仍以科級干部為例,從辦事員到正科級最少要8年,其間工資漲幅僅4次。倘若以正科級退休,則將再無漲薪。
專家指出,此次“薪政”意義在于,破解基層干部晉升的“天花板”難題,讓基層干部在職務不變的前提下也能提高待遇,從而提高工作積極性,更有利于打破“職務唯上”的官本位思想,消除其所引發的“買官賣官”“吃空餉”“虛職盛行”等一系列亂象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8:0:15廣安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6:0:08宜賓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7 07:0:09南充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時間:2023-09-18 0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