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是一種以在校大學生和畢業大學生的特殊群體為創業主體的創業過程。隨著近期我國不斷走向轉型化進程以及社會就業壓力的不斷加劇,創業逐漸成為在校大學生和畢業大學生的一種職業選擇方式。
為推動落實《長春市促進應屆高校畢業生來(留)長創業就業若干措施》(長辦發〔2020〕38號),便于廣大高校畢業生了解政策內容、申請相關待遇,制定本細則。
一、高校畢業生崗位招錄(聘)
(一)黨政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
1. 政策內容
發揮市、縣(市)區和開發區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示范帶動作用,全年開發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崗位6000個(含省直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在長單位)。
2. 申報對象和條件
2020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具體崗位條件要求以省、市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公告為準。
3. 辦理流程
具體辦理流程為:發布考試錄用公告,按公告要求組織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審批等。
4. 所需材料
(1)高校畢業生畢業證;
(2)公告招錄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資料。
5. 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按長春市2020年度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執行。
6. 責任部門
市委組織部,聯系電話:0431—88776684。
(二)事業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
1. 政策內容
大力開發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崗位,發揮市、縣(市)區和開發區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示范帶動作用,全年開發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崗位6000個(含省直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在長單位)。
2. 申報對象和條件
2020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具體崗位條件要求以省、市、各縣(市)區和開發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為準。
3. 辦理流程
具體辦理流程為:發布招聘公告,按招聘公告要求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確定擬聘人選、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
4. 所需材料
(1)高校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
(2)公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資料。
5. 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按2020年省、市、各縣(市)區和開發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要求執行。
6. 責任部門
市人社局,咨詢電話:0431—88521577。
(三)“三支一扶”項目招募高校畢業生
1. 政策內容
擴大“三支一扶”“特崗教師”服務基層項目招聘數量,建立急需緊缺專業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蓄水池”。
2. 申報對象和條件
2020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具體崗位條件要求以省人社廳正式招募公告為準。
3. 辦理流程
具體辦理流程為:發布招募公告,按公告要求組織考試、體檢、公示、崗前培訓、上崗等。
4. 所需材料
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所需要的相應證明資料。
5. 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按省人社廳招募通知相關要求執行。
6. 責任部門
市人社局,咨詢電話:0431—88523200。
(四)“特崗教師”項目招聘高校畢業生
1. 政策內容
擴大“三支一扶”“特崗教師”服務基層項目招聘數量,建立急需緊缺專業應屆畢業生就業“蓄水池”。
2. 申報對象和條件
2020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具體崗位條件要求以省教育廳正式發布的招聘公告為準。
3. 辦理流程
(1)公布需求。
通過吉林省教育信息網(http://www.jledu.gov.cn)、省內其他主流媒體和教育部“特崗計劃”網站(http://tg.ncss.org.cn)面向社會公布各設崗縣(市)區招聘計劃。
(2)報名審查。
應聘者通過“吉林省教育信息網”報名后,持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由有關部門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3)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面試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組織。
(4)體檢。
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擬聘人員進行體檢,參照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相關要求執行。
(5)考核。
設崗縣(市)區、開發區對擬聘人員過去學習和工作的現實表現,特別是品行方面進行考察核實。
(6)確定人選。
擬聘人員名單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網和教育部“特崗計劃”網站上進行公示。
(7)崗前培訓。
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培訓。
(8)簽訂合同。
擬聘人員與設崗縣(市)區、開發區教育局簽訂為期3年的聘用合同。
(9)上崗任教。
4. 所需材料
畢業證、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具體見省教育廳發布的招聘公告。
5. 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按省教育廳發布的招聘公告執行。
6. 責任部門
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431—88787057。
(五)國有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
1. 政策內容
合理增加國有企業工資總額,支持國有企業圍繞急需緊缺專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2020年國有企業招聘新進人員,應屆高校畢業生應不低于招聘總數的80%。
2. 申報對象和條件
2020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具體崗位條件要求,以企業面向社會公開發布的招聘公告為準。
3. 辦理流程
(1)在市國資委網站(http://ccgzw.changchun.gov.cn/)、企業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等發布企業簡介和招聘信息。
(2)企業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取,保證信息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
(3)企業履行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招錄流程后,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4. 所需材料
按照企業招聘辦法及招聘方案要求報送相關材料。
5. 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以企業面向社會公開發布的招聘公告為準。
(六)重點工程(項目)招聘高校畢業生
1.政策內容
依托國家和省在我市建設及我市開發建設的重點項目、重點工程等,開發適用于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技術、管理、建設和征拆等就業崗位。
2.操作辦法
市發改委向市人社局提供重點工程(項目)單位名單,各項目單位可自主選擇通過長春大學高考網、長春人才市場等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崗位需求信息,并自行組織實施。
二、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支持
(七)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開辦補貼
1.政策內容
辦理落戶手續的應屆高校畢業生,首次在長創業可持創辦企業(含個體)相關注冊手續,在實際投資經營1個月后,可申請2000元的開辦補貼。
2.申報對象和條件
(1)辦理落戶手續的2020年度應屆高校畢業生;
(2)首次在長春各城區、開發區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
(3)創辦的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需實際經營滿1個月。
3.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工商營業執照注冊地的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提交申請材料,并填寫《長春市應屆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補貼申請表》;
(2)各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受理后,通過實地走訪調查方式對申請人相關信息及提交材料進行核查,確保項目的真實性。各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初審合格后填寫《長春市應屆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補貼審批表》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按季度匯總生成《長春市應屆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補貼申領名冊》和《長春市應屆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補貼匯總表》,將申報材料報市就業服務局,紙質檔(復印件)和電子檔一同上報,所有申報材料一式三份。今年材料報送市就業服務局截止時間為12月10日;
(3)市就業服務局對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和抽查,審核合格的項目由市就業服務局確定為擬發放對象;
(4)市就業服務局將擬發放對象名單返至各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5)公示無異議的,市就業服務局將補貼資金撥付給申請人。
4.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5)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明或合同;
(6)創辦企業可提供銷售服務明細、進貨清單憑證、納稅或免稅憑證,個體經營可提供銷售服務明細、進貨清單憑證、銀行流水或轉賬記錄。
5.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即時申報。審核合格的,按季度匯總發放補貼。
6.責任部門
市就業服務局,咨詢電話:0431—81118056;受理部門:各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
(八)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補貼
1.政策內容
辦理落戶手續的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首次在長創業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可憑企業在長納稅相關材料,再給予3000元的創業補貼。
2.申報對象和條件
(1)符合本細則第(七)項條件的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主體;
(2)創辦的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需實際經營滿1年。
3.辦理流程
(1)創辦企業法人、個體經營者向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提交申請材料;
(2)各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受理后,通過實地走訪調查方式對申請人相關信息及提交材料進行核查。各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初審合格后填寫《長春市應屆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補貼審批表》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匯總生成《長春市應屆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補貼申領名冊》和《長春市應屆高校畢業生初次創業補貼匯總表》,將申報材料報市就業服務局,紙質檔(復印件)和電子檔一同上報,所有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3)市就業服務局對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和抽查,審核合格的項目由市就業服務局確定擬發放對象;
(4)市就業服務局將擬發放對象名單返各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5)公示無異議的,市就業服務局將補貼資金撥付給申請人。
4.所需材料
創辦企業提供銷售服務明細、進貨清單憑證、納稅或免稅憑證,個體經營提供銷售服務明細、進貨清單憑證、銀行流水或轉賬記錄。
5.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即時申報。審核合格的,按季度匯總發放補貼。
6.責任部門
市就業服務局,咨詢電話:0431—81118056;受理部門:各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
(九)高校畢業生創業擔保貸款
1.政策內容
辦理落戶手續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在長創業且需要辦理創業擔保貸款的,可采取國內房產(不動產)抵押或符合條件的第三方自然人擔保的方式,申請單筆最高30萬元、最長3年的政府全額貼息貸款;合伙經營的,貸款額度最高可達100萬元;對資產、營運、獲利、償債綜合能力優秀的企業,貸款額度可放寬至500萬元。
2.申報對象和條件
(1)辦理落戶手續的2020年度應屆高校畢業生;
(2)在長春市城區、開發區范圍內,依法開辦個體工商戶、合伙經營、組織起來就業及創辦企業的城鄉勞動者(含非本市戶籍的外地來長創業人員),以及安置就業達到規定條件的企業。
3.辦理流程
(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①貸款申請人向擔保機構提出貸款申請;
②擔保機構聯合經辦銀行對貸款申請項目進行審核,現場考察貸款項目的投資、運營、資金周轉及償還能力等情況,核實擔保人真實性,并出具《調查審核意見書》;
③擔保機構召開貸款評審會,評定貸款額度、期限及是否貼息,并做好評審記錄;
④由擔保機構組織借款人、擔保人及經辦銀行等簽訂《借款合同》《反擔保合同》,由經辦銀行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發放工作;
⑤貸后跟蹤管理,貸款到期催收。逾期貸款,將依法進行追繳償還。
(2)企業貼息不擔保貸款
①企業向擔保機構提出貸款貼息申請;
②擔保機構對貸款申請項目進行審核,現場審查內容主要是企業新招用人員是否符合要求;
③擔保機構召開貸款評審會,評定是否貼息,并做好評審記錄;
④擔保機構將審核通過的貸款超過200萬元的企業材料報財政部門備案;
⑤企業及經辦銀行等簽訂《借款合同》、銀行發放貸款、財政撥付貼息資金。
4.所需材料
(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①《長春市創業擔保貸款個人申請表》2份;
②工商營業執照(合伙經營的,需要提供《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或提供在工商部門備案的合伙協議〔每人一式兩份,每份并加蓋市場監管局的騎縫章〕;創業項目不需要營業執照的,需要提供相關資質認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③貸款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已婚的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④《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2-7頁(畢業學年大學生申請高校畢業生創業貸款的,需要同時提供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出具的《在讀證明》;畢業5年內大學生申請高校畢業生創業貸款的,需要同時提供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發放的《畢業證》);
⑤反擔保方式是保證擔保的,需要提供擔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需要同時提供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2份,并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勞資專用章的騎縫章,合同的期限要覆蓋且超過貸款期限三個月);反擔保方式是房產抵押擔保的,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以及房產所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⑥申請人的個人信用報告原件1份(已婚的提供夫妻雙方的信用報告原件各1份);
⑦已婚的提供夫妻雙方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⑧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2份(戶口首頁、戶主明細頁、本人明細頁);
⑨貸款方式是組織起來就業的,需要同時提供安置就業人員同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2份,勞動合同復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騎縫章。
(2)企業貼息不擔保貸款
①《長春市創業擔保貸款企業貼息申請表》2份;
②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每頁加蓋公章);
③企業簡介復印件1份(每頁加蓋公章);
④企業章程復印件1份(每頁加蓋公章);
⑤企業勞動用工信息備案證明(每頁加蓋公章或騎縫章);
⑥所有新招用人員的身份證、《勞動合同》、《就業創業證》復印件1份(每頁加蓋公章或騎縫章);
⑦《承諾書》1份(在申請貸款的銀行領取模板并加蓋企業公章)。
5.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申報時間:全年,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6.責任部門
市就業服務局,咨詢電話:0431—81118057,受理地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C座4樓5—7號窗口。屬九臺、雙陽轄區的,由九臺區、雙陽區就業服務局負責辦理。
(十)民營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
1.政策內容
非公所有制企業吸納首次在長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可根據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中小微民營企業一次性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
2.申報對象和條件
(1)長春城區、開發區轄區內注冊的民營中小微企業(企業劃型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執行);
(2)招用首次就業的2020年度應屆高校畢業生;
(3)申報企業需已為高校畢業生支付3個月以上工資。
3.辦理流程
(1)申請。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向市就業服務局提出申請,填寫《中小微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資金申請表》。
(2)初審和考察。市就業服務局對單位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和實地考察。
(3)審核發放。由市就業服務局組織召開評審會,對初審和考察合格的單位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后,在長春就業創業網公示,公示期3天。通過公示的單位,由市就業服務局根據《中小微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資金申請表》《中小微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資金匯總表》,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單位(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4.所需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高校畢業生身份證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勞動合同;
(5)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明或合同;
(6)中小微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申請表(長春就業創業網下載,網址www.cchrnet.com);
(7)中小微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審批表(長春就業創業網下載,網址www.cchrnet.com);
(8)支付工資憑證。
5.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即時申報,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
6.責任部門
市就業服務局,咨詢電話:0431—81118026,受理地址:長春市凈月區天富路1567號。
(十一)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保障
1.政策內容
加強對我市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保障。鼓勵我市市域內符合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標準院校的畢業生留長工作,對選擇留長工作的,可根據其學歷、專業、特長、就業方向等,推薦1個以上優質就業崗位。
2.適用范圍
教育部發布的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名單中駐長春市的高校。
3.就業項目
(1)長春市“雙百計劃”;
(2)長春市“采蘭計劃”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
(3)長春市“強師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長春市“強醫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長春市優質企業“送崗計劃”。
4.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按各項實施計劃發布的公告執行。
5.所需材料
(1)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或高校相關證明);
(2)公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6.責任部門
市人社局,咨詢電話:0431—88521577。
(十二)基層服務公益崗位招聘高校畢業生
1.政策內容
2020年,各縣(市)區、開發區增設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公益崗位4000個。應屆高校畢業生可申請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公益崗位,聘用后相關待遇參照現行公益崗位標準執行。
2.申報條件和對象
2020年度畢業的長春市戶籍的高校畢業生。
3.辦理流程
(1)公布需求。通過長春就業創業網(http://www.cchrnet.
com/Main)、長春大學高考網(https://www.ccrc.com.cn/)、市人社局網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面向社會公布長春市城區大學生公益性崗位招聘計劃。
(2)網絡報名。通過以上網站報名,然后持相關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現場審驗資格。
(3)面試錄取。通過結構化面試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對報考同一崗位人員的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面試工作由各區就業部門(用人單位)和市就業服務局共同組織。
(4)體檢。由各區就業部門統一組織擬聘人員進行體檢,參照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相關要求執行。
(5)考核。由各區就業部門對擬聘人員過去學習和工作的現實表現,特別是品行方面進行考察核實。
(6)確定人選。擬聘人員名單通過長春就業創業網(http://www.cchrnet.com/Main)、長春大學高考網(https://www.ccrc.
com.cn/)、市人社局網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面向社會公布。
(7)簽訂合同。擬聘人員與各區就業部門簽訂為期3年的聘用合同。
4.所需材料
畢業證、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具體見招聘公告。
5.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按招聘公告執行。
6.責任部門
市就業局是指導大學生公益性崗位開發單位,各城區依據所轄社區實際情況,制定招聘計劃和工作職責。
咨詢電話:0431—81118028。
三、高校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支持
(十三)以工代訓崗位招聘高校畢業生
1.政策內容
鼓勵企業開發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工代訓崗位,根據吸納人數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用人單位向高校畢業生支付薪金報酬,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
2.申報對象和條件
(1)申報企業條件:吸納2020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中小微企業(企業劃型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執行);
(2)其它條件以市人社局以工代訓通知為準。
3.辦理流程
(1)企業申報。申請企業通過市人社局網站下載《長春市高校畢業生企業以工代訓申請表》,按照相關要求填報。
(2)屬地受理。申報企業將相關材料報送到企業所在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受理部門負責核對相關信息,并將《長春市高校畢業生企業以工代訓申請表》歸檔保存。
(3)審批公示。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材料報送市人社局審批,通過審批的企業將在人社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4)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的,根據企業提供的收據,人社部門將資金按照資金管理要求支付到企業提供的賬戶。
4.所需材料
(1)《長春市高校畢業生企業以工代訓申請表》;
(2)《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3)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
(4)當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其中停工停產企業需提供上一季度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
5.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按市人社局以工代訓通知要求執行。
6.責任部門
審批部門:市人社局,咨詢電話:0431—88522559;受理部門: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部門。
(十四)高校畢業生免費職業技能培訓
1.政策內容
對已辦理落戶手續的應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自主選擇在人社部門認定的職業技能定點培訓機構,可免費享受我市“兩目錄一清單”所列新職業、急需緊缺專業的職業技能培訓。
2.申報對象和條件
(1)培訓對象條件:已辦理落戶手續的2020年度畢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2)培訓機構條件:取得職業技能定點培訓機構資質的專業培訓機構。
3.辦理流程
(1)選擇培訓機構及工種。已辦理落戶手續的應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在長春市職業技能培訓管理系統(http://www.cczypx.com:8081/tomp/system/loginCheck,以下簡稱“系統”),查看“兩目錄一清單”所列新職業、急需緊缺專業,自主選擇人社部門認定的職業技能定點培訓機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2)開展培訓。定點培訓機構在收到報名后應加緊組織培訓人員開班,保存培訓過程中的視頻影像資料,嚴格組織考核驗收,根據考核結果整理材料、領取補貼。
(3)補貼申領。職業培訓考核結束后,由人社部門按有關規定將符合條件人員在當地人社部門網站或政府公共服務網站等對外宣傳媒介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的,在30個工作日內向培訓機構撥付培訓資金。培訓學員出勤率達到70%以上即可享受培訓補貼,并按學員出勤率確定培訓補貼比例,出勤率達到90%以上,即可享受全額補貼。補貼標準參照“系統”內“兩目錄一清單”。
4.所需材料
(1)《就業創業證》(《離校未就業證明》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2)身份證復印件;
(3)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
5.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按市人社局以工代訓通知要求執行。
6.責任部門
指導部門:市人社局,咨詢電話:0431—88522559,受理部門:培訓機構所在地的城區、開發區人社部門。
(十五)高校畢業生項目制培訓
1.政策內容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確定有條件的企業或定點培訓機構開展項目制培訓,對志愿在長春創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進行軟件開發、大數據、人工智能、工業機器人等緊缺專業人才培訓。
2.申報對象和條件
(1)培訓對象條件:已辦理落戶手續的2020年度畢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2)培訓機構條件:獲取開展項目制培訓資質的企業或定點培訓機構。
3.辦理流程
按市人社局發布項目制培訓工作通知執行。
4.所需材料
以市人社局發布項目制培訓工作通知相關要求為準。
5.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按市人社局發布項目制培訓工作通知辦理。
6.責任部門
指導部門:市人社局,咨詢電話:0431—88522559,受理部門:各城區、開發區人社部門。
四、高校畢業生安居生活保障
(十六)高校畢業生落戶
1.政策內容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凡自愿落戶長春的,可持身份證、畢業證到在長的居住地、工作地或檔案保管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實行“最多跑一次”辦結服務。
2.申報對象和條件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3.辦理流程
在工作地、居住地、直系親屬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所屬縣(市)區分局戶政大廳申請落戶。市公安局與省教育廳已實現數據共享,開通人口信息系統內部對相關學歷的核驗功能。凡核驗通過的業務,當場辦結;核驗未通過的,以電子檔案方式上傳至縣(市)區分局審批辦結。
4.所需材料
(1)高校畢業生畢業證;
(2)高校畢業生身份證。
5.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1)申報時間:周一至周五以及周日的上班時間。也可根據群眾需要提供預約服務。
(2)辦理時限:系統核驗通過的,當場辦結;未通過系統核驗需上報審批的,5個工作日辦結。
6.責任部門
(1)核驗通過的業務,由受理業務的派出所或縣(市)區戶政大廳負責;未通過核驗的業務,由縣(市)區戶政大廳負責。
達州異地辦理身份證地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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